伏魔幫成立之後,李雲霄自然成為幫主,昌世雄被推舉為副幫主,羅特,求上千,劉得山,陳孝天四人為護法。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規矩不成方圓,既然成立了伏魔幫,自然得有一個利於發展的幫規,只有一個好的幫規,大家共同努力執行,幫派才能逐漸壯大起來。
經過一個多時辰的商討,一分詳細的規章制度制定出來了,一共十條,詳情如下:
第一條:凡我伏魔幫弟子,不得以下犯上,背叛幫主。
第二條:凡我伏魔幫弟子,不得洩露機密,陷害兄弟。
第三條:凡我伏魔幫弟子,不得浪費資源,隨意糟蹋。
第四條:凡我伏魔幫弟子,不得恃強凌弱,亂殺無辜。
第五條:凡我伏魔幫弟子,不得濫交匪類,勾結妖邪。
第六條:凡我伏魔幫弟子,不得見利忘義,欺壓同門。
第七條:凡我伏魔幫弟子,必須奉命行事,恪遵毋違。
第八條:凡我伏魔幫弟子,必須忠於幫門,尊幫敬友。
第九條:凡我伏魔幫弟子,必須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第十條:凡我伏魔幫弟子,必須心懷謙虛,重情重義。
接下來的事便是商量如何更快的獲取修煉資源。
沈三腦子比較靈活,又提出一個可行的建議:將幫中兄弟分為十二組,每十人為一組,輪流前往魔獸森林獲取修煉資源,時間為一個月,一年一個輪迴。
另外,在鎮上拿下幾間店鋪,經營一些斬時用不上的,或是多餘的資源,至於看店的人手就到鎮上去招聘,只有工錢合理,相信聘請幾個人不是什麼問題。
至於主營什麼,大家透過討論之後,決定以經營魔核為主:
因為魔核用途廣泛,它不僅可以鑲嵌在魔法手杖上面,為武者提供魔法力量,也可以鑲嵌在一些特殊的武器之上,增強武器的攻擊威力,還可以為修煉者提供最純淨的能量,供修煉者修煉等等。
既然如此多的方面用得上魔核,魔核的銷量自然不用說了。而且最主是要的是,魔核的利潤可觀,必修每一枚魔核代表著至少需要獵殺一頭魔獸,其風險性略見一斑。
再說了,歌斯達鎮靠近魔獸森林,如果不做魔核的業務有點捨近求遠的味道。
只是魔核這一塊的生意幾乎被鎮中洪家,屠家,葛家和鍾家四大家族牢牢把控,一般的外人很難插手分羹。
李雲霄他們一開始並不知曉,直到後來四大家族輪番上門挑釁,才晃然大悟。伍九文學
當然,就算知道,以李雲霄的性子恐怕不會那麼容易的妥協。想當初,他修為低落,單槍匹馬一人都敢夜闖洪家救人,如今背後站著一百三十四個兄弟,而且還有兩頭噬血魔魔,一隻淫蛇龜,他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