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克街13號》上傳一個月零五天,已釋出近41萬字,新書期平均每天都是萬字以上的更新,也到上架的時候了。
我是93年的人,
從大學時就開始嘗試寫作,一直堅持到了現在。
其實,從一開始創作時,我就一直在尋找一個東西,一個我無法形容出來的東西,但我卻篤定,它一定存在,就在前方等著我去尋覓;
可能是一張紙隔著,捅破就好;可能又是萬里之遙,遙遙無期。
但它又是那麼的讓人著迷,為此,我做了很多次嘗試。
尤其是上本書《魔臨》,寫了整整兩年,它是我的練筆作品;
因為我有太多的想法太多的畫面太多想要論證的技巧,需要一本書來承載,當我最擅長的靈異無法繼續承載我的追求時,我選擇離開這個我最熟悉的舞臺,也是我的舒適圈。
為此,我明知道任性的代價是從我寫書成績的一個巔峰走向一個滑坡,我也依舊堅定。
寫完《魔臨》後,我眨了眨眼。
我感覺自己收穫很大,但又無法具體談上來什麼收穫,因為我沒辦法拿一個儀器對自己腦門“滴一下”,作家之力多少段。
所以,我決定開新書,因為寫書,實操,才是認證自己水平的最好方式。
然後寫著寫著……嗯?我感覺到了不對勁。
因為我寫得很閒適,我寫得很放鬆,我寫得很從容。
像是每天早上去公園打太極的老爺爺,微笑出門。
網文流行孤兒院,我就寫茵默萊斯家的家人美好;
網文流行金手指設定黃金三章,我寫到四十萬字都要上架了,也沒給主角一個特定的金手指;
網文流行修煉體系明晰,我筆下的“卡倫”到現在套用玄幻修真的模式,是連煉氣期都沒入,他現在依舊只是個普通人;
網文流行節奏明快,我就喜歡寫主角去各家串門聊天,把主角遇到的碰到的每個人,都想盡可能地畫出他們的素描。
包括羅特莎拉一家,我花了一整章在寫他們一家的生活,可最後他們家依舊活了下來,嘿,我就是寫著玩兒。
這個感覺就像什麼?
就像前面劇情中在明克街128號二樓窗臺,卡倫點著煙,在那兒笑,阿爾弗雷德與莫莉女士也跟著一起笑。
我像是個二傻子一樣,在街上走街串巷,東逛逛西逛逛;
回頭一看,
嚯,
好傢伙,
你們居然都跟在後面跟著我一起貓著腰踩著我的步點跟著我的頻率一致。
“你們要去哪裡?”
“不是你這個作者在帶路麼,我們跟著你走的啊。”
“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去哪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