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戈登。”
審訊室的大門被開啟,布洛克走了進來,一臉的疲憊。
“戈登,放了他。”
“什麼?”
吉姆戈登躲開羅生那滿含笑意的眼睛,拉著布洛克走到了審訊室外面。
“為什麼?”
戈登上來就是這麼一句話,讓布洛克想要一拳打斷對方的鼻樑骨。
“為什麼,讓我來告訴你為什麼,因為裡面那個人沒罪,我們不能隨便懷疑一個人,就把他抓進警局。”
“哦,所以你之前試圖毆打邁奇,讓他承認殺了老兵算什麼。”戈登剛硬的說道。
這句話很不識好歹。
就算是早有了對於戈登性格的瞭解,布洛克此時也快受不了了。
兩人互相對視了三秒,氣氛劍拔弩張,似乎對方隨時都會忍不住往對方臉上來一拳。
“放了他,這是警監的通知。”
丟下這句話,布洛克就離開了。
戈登站在原地很久,最後一拳砸在了欄杆上。
餐車。
米莎正在收拾東西。
她真的覺得自己運氣真的很不好。
或許在哥譚市,當流浪漢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已經是很令人鬱悶的一件事了。
可她在躲過了警察的搜尋,路人的碰瓷之後,本來都以為已經逃出生天了,甚至都有種要開始新生活的意思。
卻遇人不淑,又被一個變態撿回了家裡!
好吧。
或許這個變態做飯很好吃。
可再好吃!米莎覺得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很重要啊!
懷著這個想法,她把餐車裡能拿走的值錢東西全都放進了一個超級大包裡。
整整半人高的包袱。
重量在二十公斤左右,米莎長嘆了一口氣,一把抓起包的上半部分。
“嗯!!”
“你在幹嘛?”
“你說我在幹嘛!我當然是在把包拿起來!”
“你確定不是這個包把你拿起來?”
餐車門口,羅生此時就站在那裡,看著米莎身後那個快要趕上她人的大包,微妙的覺得蛋疼。
他這就是去了趟警察局。
結果這小姑娘就躥騰著要提包走人了?
米莎其實回答完就覺得不對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