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十三見豹哥吐了血,也不好再矯情:“行,我收下了,你別太激動!”
說完,李十三隨手就要把手機放兜裡。
豹哥一看,更急了:“老大,別往兜裡揣啊!”
噗,又是一大口鮮血吐出,眼瞅著,說話都困難了。
李十三笑了:不肯讓我揣走,那就還是捨不得吧?真是的,我又沒打算要你的東西,充什麼大方啊?瞧把你給急的,一大口一大口地往外吐血……
李十三把手機放回豹哥的衣兜,然後輕輕拍了拍他的腦袋:“你的東西我不要。放心好了,既然我收了你做小弟,就不會看著你流落街頭。我現在就揹你出去,找個藥店買點藥,先把你的傷口處理好。住的地方,好說!”
有一隻什麼鎖都難不住的手,他不愁找不到地方住。
連吐好幾口血,豹哥已經沒力氣說話了,雖然心裡一百萬個不情願,也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李十三把手機還給自己,然後拖著他,沿著不太寬敞的通道,向前走去……
沿著一個方向,走了半個多小時,李十三這才停下腳步,找到一個井蓋,爬上去,聽了聽外面的動靜,確定沒有車輛經過後,這才輕輕推開井蓋,把頭探了出去。
運氣不錯,這是一處爛尾樓盤,面積大,且荒蕪。
井蓋附近,別說車了,連個人影都看不到,可以大大方方地走出去。
一個人拖豹哥上去太累,又擔心碰到那些玻璃碴,加重他的傷勢,李十三隻好先把豹哥留在井下,一個人,小跑著到了最近的馬路上攔車。
可能是因為在下水道中走的久了,形象有點對不起觀眾,又是在人跡罕至的荒郊野外,路過的計程車看都不看他一眼,直接呼嘯而過。
最後,反而是一輛私家車停了下來。
這是一輛七座路虎,加司機在內,車上一共有五個人。其中,四個是男的,肌肉男,隨便拎出一個,都比李十三結實多了。
孔武有力,又要在唯一的美女面前表現紳士風度,這才便宜了李十三。
副駕的車窗最先搖下,一個剃著板寸的小青年,把頭探了出來,對李十三招了招手:“兄弟,要去哪裡?需要搭車麼?”
廢話,沒看到我支起的大拇指麼?
李十三瞥了一眼車內的眾人,又有了新的主意:“我有一個朋友掉進井裡,受了重傷,你們能幫我,把他拉上來麼?”
有現成的四個肌肉男不利用,太對不起老天爺給的這個機會。
話是說給四位男士聽的,李十三的眼睛,卻始終盯著車裡唯一的女孩。
女孩長得很漂亮,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李十三對這個本該是陌生的女孩,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好感。
是的,簡單而又純粹的好感,卻又並非一見鍾情的喜歡。那種感覺,更像是家人,或是青梅竹馬的死黨。
按理說,他的記憶都被抹光了,應該不會產生這樣的觸動才對。
不禮貌的凝視,引起了四位男士一致對外的反感,板寸首先表態:“對不起,我們趕時間,這個忙幫不了。不過,我可以幫你報警,或者叫輛救護車……要不要,我再借你點錢?”
反感歸反感,在美女面前的風度和大方,還是要做足的。
“他傷的很重!”李十三也不失時機地將軍:“再耽誤下去,我怕有生命危險。如果幾位仁兄,是怕弄髒了手,或者車……”
“不用說了,我們幫你!”駕駛員發話了,他比板寸要聰明一些,看出了李十三的陰謀,也知道那女孩心軟,自然不肯把這個做好人的機會給別人:“小樂你留下陪著芊芊,我們三個跟他過去一趟,看看能不能幫上忙。”
“我不用人陪著”,那個叫芊芊的女孩,顯然對他的這個安排很不滿意:“高洋,你是司機你留下,我們四個過去!”
女孩不但下了車,還故意在李十三面前秀了一招連環腿,踢得那叫個虎虎生風。
看見了嗎?
本姑娘可不只是長得好看,還懂功夫,真功夫。
別想打我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