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潔,咱們兩個相處這麼久了,是不是該走到那一步了?”年輕的孩子長相陽光,乾乾淨淨的,按年齡來說,與於欣正相配。
用假身份證辦理的名為孫潔的於欣,聽到對方這麼說,心情是激動的。她跟對方相處的這些日子來,發現自己真的很喜歡他。這是除了曾劍以外,於欣第二個喜歡上的男子。
她覺得自己很幸運,能在這個年紀裡,遇上一個自己怦然心動的男人。
但她同時又覺得自己很不幸,原因是自己有案底在身,自己無法敞開心扉告訴對方。
“不行!”於欣直言拒絕。
“為什麼?你不是說也很喜歡我的嗎?但為什麼現在又不願意跟我領證了喃?”男孩搞不明白,自己到底哪裡做的不對,才讓來也說喜歡自己的她,竟然堅定的回絕了。
於欣心裡很不是滋味,因為自己的案底,如果同意曾劍領證,那不就是意味著自己親手把自己送給警察嗎?
所以於欣雖然很渴望愛情,但她不敢為了愛情,為了自己重新獲得的生活,被無盡的牢獄生活所淹沒。
最終,對方一臉落寞的離開了,他可能永遠都不會明白,於欣為什麼不願意跟他結婚。但他之前知道,於欣與他而言,是初戀,是最美年紀的邂逅。
於欣因為這次的失戀,自我修復了好一陣子。這次,她不會再像當年瘋狂喜歡曾劍那樣,一路窮追不捨。而是在對方選擇退出之後,拉黑了他所有的聯絡方式。自己鼓起勇氣,重新躲在心底的黑暗角落裡,獨自生活著。
也是因為曾劍那件事之後,於欣慢慢的理解了父母的良苦用心。
方面她父母得知自己的女兒犯下如此大的事之後,就沒臉在老家繼續待下去。選擇了一家出門打工。
時間過得越久,於欣越來越發現,是自己做錯了,自己當年如果聽從父母的安排,乖乖的嫁給了相親物件,也許就不會有今天的事情發生。
但是她最終的選擇,是跟父母的想法背道而馳,當初的任性,自己必須為此買單。
所以她利用一切辦法,在外逃亡的日子裡,她終於又聯絡上了自己的父母。
父親在得知於欣的訊息以後,本來是暴跳如雷的,母親也因為女兒的事情,多年憂心,兩鬢斑白。
於欣知道自己做了錯事,自己不願去投案自首,只想著能多在父母身邊待會兒,以盡多年沒有該付的孝道。
女兒畢竟是女兒,父母還是心疼自己的孩子的。他們也捨不得看著自己年紀輕輕的女兒,小小年紀就要受牢獄之災。
所以當她留在老兩口身邊的時候,老兩口滿滿的欣慰。
為了努力賺錢,於欣利用自己的假身份,找到了一份體面的工作。
每個月工資近萬元,於欣乾的出色又拼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