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不及待的打來的警察,發現字條上面,是用黑色簽字筆,寫著這樣的一段話:“婷!我恨你!我恨你拋棄了我!恨你說愛就愛,說不愛就不愛了!
我不忍心殺你!所以我走了!願你永遠也見不到我!
友”
字條上面的內容,就寫了這麼多。
當時的警察看了寫出字條的稱呼,竟然是個叫婷的女人的名字,也是有些奇怪。因為死者名字裡面,並沒有帶有婷字,即使是小名。也依然沒有。
那這張字條又是寫給誰的喃!最為顯眼的,就是字條上面,竟然有個殺字,顯然,眼前出租房的死者,又跟這張字條相關聯,問題就顯得很突兀。
當年的警察,沒有放棄這個取之不易的線索,所以他們繼續對這起租住房租的人,展開了調查。
據死者的哥哥講述,妹妹來找自己的時候,因為自己居住的男生宿舍,有些不方便,所以就聯絡了自己同宿舍的一個朋友幫忙。
當時自己的那個朋友的女朋友,正好那幾天回老家了,宿舍空著,就讓死者住了!很有可能這字條上面的婷字,就是跟這間出租房本來的主人有關係。
當年的警察,帶著這個重大的發現,激動的去找了出租房的原主人。
當找到了對方,對方看了警察遞上來的紙條的時候,臉上愁雲密佈:“是的,我的前男友叫做友可為,我小名叫做婷兒!”
這一說,立馬整個案子就對上了號,當年的警察就是懷疑,臨時租住的女孩子的死亡,很有可能就是婷兒的前男友,友可為有關係!
所以當年的警察,不放棄一丁點的線索,案件有了懷疑物件,他們趕緊展開調查,對犯罪嫌疑人友可為進行了抓捕行動。
當年的友可為,各人情況還比較特別。
他曾經高考獲得了當地全縣第一名的好成績,比一本錄取分數線,高了近五十分。在那個時候,友可為算是當地小有名氣的人物。可是後來因為自己身體的原因,沒有上重點大學,而是上了一個較為普通一點的師範。出來之後,在一箇中學裡,當英語老師。
所以以友可為的個人情況,當時的警察也就有些懷疑,友可為到底是不是本案的真兇。為了以防萬一,他們首先去了學校瞭解情況。
這不瞭解還好,一問,才得知友可為這兩天根本沒有來學校。
人突然不見了,去他住的地方,也發現是人去樓空了。警察不得不對友可為產生了懷疑。。
一個沒有做虧心事的人,為什麼要逃跑喃!所以這之後,警察就開始了漫長的尋找友可為的下落的漫漫長路。
然而,就是在二十年後的今天,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