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別人給我發錢,系統可沒說不行啊!
就像裴謙家裡人給他打生活費,系統也沒管啊!
錢給到了黃思博手裡,就相當於是系統資金已經花出去了。
而裴謙作為短片中的演員,領取片酬是合情合理的,這屬於正常勞動所得,不在系統判定的違規範圍之內!
裴謙突然精神了。
誰說我不需要片酬?
我很需要啊!
裴謙默默地在心裡問道:“系統,我能拿片酬嗎?”
系統光幕上顯示出一行字:“宿主出賣個人勞動賺取的酬勞屬於合法個人所得,系統不會剝奪。但前提是,不能惡意轉化系統資金,且薪酬在市價的合理範圍內。”
可以!!!
裴謙大手一揮:“場地費就免了,這錢你們花到別處去吧。片酬嘛,既然是你們的一番心意,那我就笑納了。”
“那……當然好。”朱小策當然高興,“多謝裴總!”
場地費五萬塊錢?
裴謙不稀罕。
關鍵是,這錢到不了他手裡啊!
場地費肯定是給公司的,而一旦進入公司賬戶,那就變成了系統資金。
裴謙不能越過系統收這筆錢,因為場地是屬於公司資產。
相反,裴謙作為演員,和朱小策建立的僱傭關係,是和朱小策、黃思博建的子公司簽訂合同。
這是獨立於騰達公司之外的,根本不需要走公司賬戶,而且理由充分、合情合理,所以系統管不著!
就像裴謙如果願意的話,去隨便找個飯館端盤子,飯館給他開工資,這些錢系統也是管不著的——前提是裴謙沒有和飯館勾結,惡意薅系統羊毛。
什麼叫惡意薅系統羊毛?
假如裴謙跟馬洋說好,他給馬洋投資100萬,馬洋開個飯館,拿出30萬一個月請裴謙刷碗,這就叫惡意薅系統羊毛。
首先,裴謙拿的錢,必須大致符合他付出的勞動。
其次,這錢必須和公司賬戶沒有直接關係。
裴謙直接用公司賬戶給自己開工資,哪怕1毛錢都不行。
但,像這樣轉了一手,跟公司賬戶沒直接關係,又付出了合理的勞動,就可以。
所以,系統判定裴謙拿點片酬並不違規!
裴謙之前費了那麼大勁,才轉化了兩萬塊而已。
這次的小短片,一集才1分鐘,拍30集就是3萬塊,很划算啊!
我怎麼早沒想到這種操作呢??
裴謙心裡美滋滋的,計劃通!
“那好,裴總,咱們把合同簽了吧!”
朱小策從背來的書包裡拿出了一份合同,遞給裴謙。
“我再確定一下,你們拍的短片不叫《萬萬沒想到》,對吧?”裴謙裝作隨口一問的樣子。
朱小策有些困惑:“不啊。”
裴謙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