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太獅子大開口了吧!”
林詩諾氣得臉都紅了。
她這一段時間可是退了好幾步,今晚還特意調整了狀態展現出自己的實力,齊洛連歌曲都沒拿出來,就要求這個比例,那何止是獅子大開口,簡直是在破壞圈內規矩。
頂級詞曲作者才能在銷售利潤這一塊切下20%,這是極少數人的權利,齊洛要把編曲都算進去,切的是30%。
這也就算了。
歌手要的是人氣,是利用歌曲賺到人氣、保持曝光率之後去跑商演錄節目參加活動和接代言。
齊洛要求在盈利性場合也要收授權費,林詩諾怎麼敢答應?她要是答應了,其他詞曲作者也會跟著提出要求,說不定圈內會引起風浪。
“我不可能答應這些條件。”
林詩諾快瘋了,語氣卻是斬釘截鐵。
“會有人答應的。”齊洛也是很鎮定。
《易燃易爆炸》是確實適合找“外援”幫著做宣發,但原唱授權的歌曲,他還是選擇相信系統出品的質量。
況且這是齊洛第一次授權出去的原唱歌曲,他必須立下標準。
如果林詩諾得到的條件太寬鬆,其他人呢?
星海唱片真就沒什麼劉詩諾、王詩諾之類的人嗎?
不可能的!
只要敢放開授權,只要這些歌的成績不錯,齊洛接下來就會見識到“歌手邀歌的100種方式”。
所以他必須立下標準,因為對系統歌曲的信心,這個標準還必須儘可能的高。
“就算有人答應,別人有我的人氣高嗎?”
林詩諾可是“為錢而生林天后”,從她手裡賺錢的難度那簡直是猶如登天。
她咬了咬牙,道:“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誰唱誰紅,不然連二線歌手都不可能答應你這些條件,這是壞規矩的。”
齊洛卻是早就有了心裡準備。
他眨了眨眼,道:“艾莉是在簽在諾姐你的旗下吧?”
林詩諾:???
她心態有點崩。
憑什麼哦。
老孃豁出去來這邊邀歌,最後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撿了便宜?
還有。
齊洛這小子算盤打得噼啪響。
有李艾莉的合約在手,他把歌曲授權過來,林詩諾這個天后也得含淚幫著宣發。
這一波就是齊式雙贏:他要贏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