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權中中央與地方的關係,初期,總是表現為中央集權較強,地方則明顯弱化。
整體上,表現為以地方分權為主,而個別時期的中央集權又顯得高度強勢。
一方面,地方有義務服從中央政府的領導,是朝廷這座權力大廈的根基,另一方面它又有實力為地方的實際利益而抵制中央,而使自己在地方的管理中有更多一點靈活性。
但弱點也是同樣致命的,如中央與地方在行政權的關係上,三國西晉時期,表現為牧守申政,朝廷監控,中央集權明顯較強。到了東晉南朝時期,門閥政治成熟,宗王出鎮成為慣例,從中央到地方,門閥大族控制了內外權力,皇權總體上表現為駕馭地方無力。
一方大員,對於當地官員的任免,可以起到一錘定音的作用,這是中樞衰落、世家豪族壯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到了後來,鮮卑人入主中原,北方廣大的漢人地區和胡人聚居區,實行胡漢分治。加強胡人對漢人的地區的管理。州郡縣則實行一州三刺史、一郡三太守、一縣三令長制度。
三長官的設定一為宗室,一為鮮卑人,一為漢人。
在中央與地方的財權關係上,三國西晉時期,利權統歸於朝廷。
地方上,則財分大府與小府。
開國之君對地方的控制較強,繼體之君則控制乏力。
二者總是相互影響,一方面朝廷對地方政府的各種公共開支及軍需開支有大量撥款,另一方面,地方各都督刺史還可以就地利用各種有利條件進行創收穫利。北而朝廷,則只要對地方收攏地方上貢即可。
在軍事上,州郡官員手上也控制著數量龐大的軍隊。
鮮卑人有尚武之風,深知馬上得天下之妙訣,緊握軍權,掌控地方。
地方則保留大量的州郡兵,以備不虞之變。
地方發生的許多叛亂,大多是由地方州郡兵平定的。
相比北齊的尾大不掉,北周的做法明顯更先進一些。
北周為加強朝廷權力,改兵制,建府兵,設柱國大將軍。又把府兵命名為侍官,進而達到控制軍權的目的。又設柱國、大將軍而使都督的聲位開始下降。地方上,改都督為總管,都督府稱總管府,從名稱上先抹掉都督的聲威。不久,又逐漸地把柱國、大將軍等軍號勳官化,只作名譽獎勵,不作實際權力稱號。
地方則廣設州郡,縮其轄區,透過行政建制與轄幅的及時變動,來削弱地方的權力。
即使高緯很不願意承認,但人家北周,在制度上確實要領先於北齊。
這不得不說是北周後來居上的重要因素之一。
可以推動一個社會蓬勃發展的,永遠都是一個能夠良好運作的制度。
而現在,高緯也就只能眼紅而已。他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佔據司法上面的優勢,緩緩而圖。
在司法權上,朝廷要嚴把立法大權。一切律令均由朝廷制定,任何地方官員不能有所染指;赦免詔令只能出自於朝廷,地方無權進行赦宥,死刑審判權、牽涉較廣的疑案等,最終審判權在朝廷。
同時,朝廷還應該不時地插手地方各級部門的司法審理活動。
而地方政府則只能在一般性犯罪案件的審理和行刑上有決定權。
在中央和地方的監察權關係上,除了傳統的行政系統內監察和行政系統外的御史臺監察外,這時還出現了不少新的制度設定……
…………
如此繁雜的事務,可以幫到他的人寥寥。
看來,獵犬還得養著……
高緯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