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魔仙的拍攝工作剛開始就遇到了麻煩!
飾演凌美琪的小演員,因為臨時更換了經紀人,新的經紀人是她媽媽,而她媽媽又是個極度貪財的人,不滿當初談好的片酬,跟劇組起了糾紛。
當初談好的片酬,是單集1萬塊,共計52萬。
這位小演員的媽媽,也是新上任的經紀人對這個片酬很不滿意,要求製片方漲到單集5萬,不然就不演了。
一口氣漲五倍,這種條件孟浪怎麼可能答應。
如今合約都簽了,突然要漲片酬,這不是鬧著玩呢?
孟浪拒絕了這個無理要求。
他拒絕後,對方沒有再鬧。
不過劇組第一次開工,飾演凌美琪的小演員,就在媽媽的指示下不斷給導演也就是孟浪上眼藥。
各種拍攝事故令孟浪意識到,對方這是存心找事了。
拍攝進度因為主演的不配合,進展很慢。這讓孟浪大為惱怒,召來小演員的經紀人媽媽,發出最後通牒——
能演就演,不能演立馬滾蛋!
小演員的媽媽尚不知孟浪動了真火,依舊索要更高的片酬。沒想到這一次直接觸怒了孟浪,立馬暫停拍攝工作,踢掉這名不懂事的小演員,重啟選角。
公司外包的法務部也在蒐集資料及證據,準備以“拒不履行合同義務”為由起訴這名沒眼力勁的小演員。
這時候,有人給孟浪打來了一個電話。
打電話這人乃是圈內一名大佬,具體是誰孟浪也不敢說。
總之,在對方背後靠山出面的情況下,孟浪忍下了這口氣,撤銷了訴訟計劃。
當然,對方選擇息事寧人不可能什麼也不付出。
大佬給了孟浪一個承諾,《巴啦啦小魔仙》只要製作水準還過得去,可以透過採購渠道進入央視少兒頻道。
這可是一份極具分量的承諾!
孟浪答應了大佬,息事寧人選擇拿好處換主演。
大佬跟這名不懂事的小演員是什麼關係孟浪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總之在對方先做錯事的情況下,他這份好處領的心安理得。
沒過幾天,就在他聯絡上新的小演員時,得知了一個訊息。
那名不懂事的小演員又接到了一部電視劇片約,只不過她的經紀人媽媽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選擇了離職。
換了一個經紀人,補一部片約?
嘖嘖……
看來受寵的無非是小祖宗罷了,至於某個財迷女人,多半是要倒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