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事情肯定是不會如此輕易結束的。因為在這一次的事情之中,李信看到了一些當前朝廷的缺點。
除了懲罰之外,自然還需要有嘉獎了。巡察御史房楷墨便被通名嘉獎,境內的百姓們這一下子都知道這個人的存在了。對於打掉了貪官汙吏,大家對他是讚不絕口。
畢竟,無論是哪一個時代來說,百姓們對於貪官汙吏都是無比厭惡憎恨的。
而趁著這一次的機會,李信下令由戶部與都察院分派人選悄悄趕赴各地,其目的就是為了檢視官倉與軍倉中的那些糧食情況如何。看看是不是有像那個小吏一樣的人,是不是也有其他地方存在官倉腐化的事情。
派人出去的事情,李信事先沒有讓其他人知道。他只是給了這些人王命和符節,等到趕到了各自的目的地之後,再突然間亮出身份來。哪裡也不去看,直接便去官倉與軍倉之中開啟來檢視便是。
這樣的話,各地的官府便都反應不過來了,也就不可能在事先準備好。否則的話,真要是有什麼問題,自己這邊一通知地方說要檢查,恐怕有問題的都會變成沒有問題了。
總體上的情況來說還不錯,無論是官倉還是軍倉之中,絕大部分都是正常的。尤其是軍倉情況最好,幾乎沒有一個地方出現問題。
而各地的官倉與軍倉就算是出問題,也通常都是一些儲存不善,導致糧食有部分發黴損壞而已。
像是臨汾縣小吏那樣的情況,是再沒有發現過了。得到了這個結果之後,李信算是鬆了口氣。
畢竟,這就意味著大唐並不是已經爛到骨子裡,爛到根子上了。而只是在身上長了一個瘡,而且還被及時的割掉了。
當然,事情所引起的警示是不能夠輕視的。否則的話,誰知道什麼時候又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呢。而且,糧食方面不出問題,其他的方面也說不定啊!
所以,李信準備藉著這個機會,好好的改一下。
“第一個,之後每年由都察院與戶部不定時的抽調官員赴各地檢視糧倉的情況。糧食方面絕對不能出任何問題,誰要是在這個事情上面敢掉以輕心,肆意妄為的話,本王絕不輕饒!”在大朝會上,李信當著一眾大臣們宣佈道。
“第二,從今日起,在各郡設立提刑司,設立提刑使一員,位在太守下,左右通判各一名,專司各郡案件稽核查驗之事。若是有人對縣府審理不滿,可上訴到提刑司再審!”
“第三,從今日起,在長安設立大理寺,有大理寺卿一員,大理寺丞左右各一人!主管審理案件之事。凡是重大案件,尤其是涉及死刑、流放、反叛、殺人等重罪,地方審理之後須上報大理寺。經過大理寺審讞之後,再送刑部核准方可執行。若是各犯罪之人不服判決,有上訴至郡府仍不服者,由大理寺審理。若是大理寺與刑部無異議的話,便是最終定案!”
這三條乃是李信完善地方司法機關的措施,畢竟,過去之時一直都沒有將這個司法之權與行政之權給分開來。如此一來的話,郡守的職權太大不說,而且因為其公務太多,根本就沒有時間來審案。
算上之前將太守的軍權給分割掉了之後,現在又分掉了司法之權。如此一來的話,各郡的太守基本上便只剩下了行政的權力了。
雖然在各郡之中,太守的級別仍然是最高的,比起鎮將與提刑使都要高,但其實權力已經是大大不如前朝之時了。
畢竟,鎮將級別比他低,但平時只是彙報一下工作而已,真正要調兵行動的話,鎮將是聽兵部與還未正式履職的五軍都督府命令的。
而提刑使審案,更多的是受刑部與大理寺管轄,在這個方面,太守自然也伸不進手去。平時他可以瞭解案件的進展,太守召開會議之時,底下的官員們也都要到齊。
但一旦是涉及到某些重要的底線,太守便無權管轄到這兩個部門了。
這其實就是另外的一種分權而已,從專業的角度上來說,這其實是一件好事。從政治的角度上來說,當然更是一種平衡的方法了。三方其實都是暗中牽制著,誰也不可能一手掌控住一個郡。
當然,要是這三個人勾結在了一起,或者說其中某個人是太過強勢,以致於壓過了另外兩個人的話,那就得看都察院與通政司這一明一暗兩條監督戰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