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女子也沒回來,男子終於反應過來,連忙去找昨夜的車伕問話,車伕卻說晚上七八點的時候,女子讓他把人拉到城門口就下車了,還讓他回去。
男子終於知道自己受騙了,他連忙回去檢視存款,就發現家裡存款又一次讓女人給捲走,自己還欠首飾店八千大洋。
晴天霹靂!
他不願相信這是真的,因為孩子還在家裡放著呢,可事情就是這樣,女子兩次騙了他,還讓他欠下鉅債。
男子心中就發了狠,從此上天入地的尋找女子
功夫不負苦心人,他終於找到女子,女子此時正騙另一個男子呢,正給人家做妻子。
他就把人告到公堂上來了。
男子訴說的冤情讓周圍人都覺得同情,可是女子絲毫不認,只說男人認錯人了。
男子氣急,說了女子隱秘之處的胎記,法官讓人驗,案情終於明瞭,依律判了女子賠錢坐牢。
第二件案子是一個婆婆虐待兒媳婦,兒媳婦覺得過不下去自殺,兒媳婦孃家不依不饒告婆婆一家的案情。
第三件是一女子忍受丈夫毆打虐待,想提出離婚。
本來案情也沒多少懸疑的地方,可是原告被告兩人都愛爭吵,女人又愛在大堂上哭訴,法官說了好幾次肅靜都抵擋不了他們裹亂,於是法官表情越發厭煩。
審到周傳文這個案子的時候,已經是中午。
法庭上一干人等人困馬乏,神情疲倦。想早點結束。
周傳文是被數十個女子共同告上法庭。
女子們的辯護律師拿出了狀詞和證據,還在堂上說出了周傳文的狂妄話。
周傳文說過法官要聽他們家的,警察局也要聽他們家的。
此言一出,法官和席上的知名人士臉色大變。
情勢當即倒向了十幾名女子身上。
此次案件有安城女界人士插手,為女子辯護的律師也知道這是個好機會,想借此揚名。
更重要的是,陶萬春提前給法官送上一萬大洋。
再加上巨大的民意,這件案子就很清楚了。
法庭宣判周傳文死罪,周家還要賠償這十幾位女子共計三萬大洋。
記者得到訊息,就以最快的速度編寫稿件。
標題十分吸睛,說周傳文是民國以來最大的***。
由於訊息新奇,又具有代表性。立刻傳遍了整個北方地區。
周傳文翻身無望。
陶萬春等此間事了就在平城建了一個小工廠。
那十幾個女子敢於上庭應對,是因為陶萬春承諾過給她們報酬,還會給她們一份工作。
不然她們是無法鼓起勇氣,揭開周傳文真面目的。
在這種小地方,女人被糟蹋了,那就沒活路了。
陶萬春帶她們走,又給她們一份可以安身立命的工作。
她們就沒有後顧之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