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萬春思及張景林對舅母的好,心想總是親戚,這錢就如數拿出。
當初陶萬春存在銀行的錢,每支出一筆都要自己親自簽名。張景林就因此知道陶文春在銀行裡存的錢,竟有三萬之巨。
從此之後各種名目借錢,陶萬春本應知曉不對,可是一時迷惑在愛情裡,連一點應有的警惕心都沒有。
終於有一天,陶萬春頻繁取錢的事被陶舅父知道,陶舅父要帶她回去問話,陶萬春心中慌忙,急忙把這件事告訴了張景林。
心想兩人來往這麼長時間,也該見見家人定下婚約,可是張景林不允,滿心憂愁的說陶舅父如果知道她取那麼多錢是為了張景林,肯定對他印象不好,對他印象不好,說不定婚約也難以實現。
兩人早有夫妻之實,要他忘放棄陶萬春是萬萬不可的,既然如此,兩人不如逃婚。
陶萬春聽了心中感動不已,忙把剩下的二萬多銀元取出和張景林私奔。
兩人暫時在旅館安頓,可是一夜之後張景林和她全部的錢財不翼而飛,陶萬春思及報紙上拆白黨的事,終於明白自己是遇到了那種專以色相騙人的拆白黨,頓時後悔不迭。
可這時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世界那麼大,她又要到哪裡找張景林一夥人呢?
自己已失了清白,在也再也沒有臉去見舅家,如果相認說不定還要連累舅家姐妹名聲名聲,想到一切都是自己造的孽,陶萬春萬念俱灰,淪落到當地小公館做僕人。
可是這僕人當的也不安穩,小公館家中有一跋扈子弟見她貌美,垂涎欲滴。
陶萬春心中煩惱卻無處躲避,終有一天被這跋扈子弟得手。
兩次遭遇,終於讓她明白,她所經歷的一切不是老天要玩弄她,而是她自己無能。
無父無母還帶著大筆家財,本就惹人覬覦,偏她愛好美食華服,衣著張揚。
所以當初才會被張景林團伙看中,如果當初再警醒一點,就不會受張景林的騙,如果現在警醒一點兒,主動出逃,說不定也可保全自己貞潔,現在自己是一點臉面都沒有了,留在小公館是不可能,出去也找不到安身的地方,一時想岔了,陶萬春就投入了水井。
零二八號醒來的時候,陶萬春正和張景林商量私奔。
零二八號就說:“這次私奔我一定會帶足錢財不讓咱們受苦,可你在此地的產業怎麼辦?”
張景林哪有產業,陶萬春的衣服首飾及金錢,說不定是從別的女人手裡騙來的。
他說:“不妨事,咱們出去只是避避風頭,家裡有舅母看管產業,應當無恙。”
零二八號就皺了眉:“舅母再能幹也是婦人,舅父再無恥也是舅母的丈夫。咱們走讓舅母看管,我是放心的,只是擔心這些錢財被舅父擄掠走,舅母也無能為力。
你知道的,我身懷鉅款,家中雖父母早亡,也是本地世家。家中長輩必定要給我找個門當戶對的人家嫁了。以後和同學們相見,人家的丈夫都是高官之子,或是鉅富豪商。只有你……”
張景林心想,這女人以前為了表明自個兒是獨立大方的新時代女性,不是貪他的錢才跟他好。一用外出花銷都是她主動付的。
如今卻在小事上糾纏。
看來是想著兩人關係好,終於要露出真面目了。
張景林對付這種人很有經驗,這樣的人不見兔子不撒鷹,走的時候帶幾張莊票證明兜裡有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