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回到家,凌天洗了澡,捏著衣角,磨磨蹭蹭走到令萱房間前面敲了敲門。
令萱開啟門問他什麼事兒。
凌天有些害羞。
“令萱,不如我們複合吧。沒有你管,我總會做錯事。”
“你還知道自己做錯事了啊,沒把你懲罰夠,我是不會和你複合的。”
“可是……可是最近我會進入公司,勢必要和爺爺發生爭執,到時公司有了大的動盪,爺爺要改遺囑的話,如果你不是我的妻子,你就得不到多少錢了。”
令萱聽懂了他的言外之意,兩人如果不是夫妻關係,老爺子一個不好,去世了。
那時候公司和錢就沒她的份。
這怎麼能行?
“好,一個星期後我和你複合。在這一星期期間我讓你往東,你不能往西,我讓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好。”凌天感到甜蜜。
他知道令萱軒是無論如何不會喜歡他這個人。
他所求的不多,只要把令萱留在身邊就好。
可令萱這麼年輕漂亮,現在又這麼有錢,他總擔心會有人覬覦令萱。
令萱要喜歡上別人,那可怎麼辦?
凌天就想了一個主意,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
起碼事業就比愛情重要。
只要令萱大權在握,掌握公司權利。
她就能明白,有一個好的對外夫妻形象有多麼重要。
一想到他和令萱要在很多地方秀恩愛,他就高興的不得。
而且只要令萱沉迷於事業,她就無心愛情了。
凌天想的很好,也正合令萱的意。
凌天把全部財產轉給她,然後兩人離婚現在又複合,那麼意味著之前凌天給她的財產就變成了她的婚前財產,無論如何凌家無權動用。
複合之後她也能分凌家家產。
想就覺得美滋滋。
等到凌天恢復記憶,發現整個集團都在她手裡,他變成窮光蛋,那是多有趣的景象。
兩人跟玩似的,又在週日領了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