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是個苦命的姑娘,十一二歲和母親去走親戚,半路被人販子拐跑,賣到和家鄉相隔千里的寧城。
被賣到了妓院。
被賣之前,迎春覺得自己是個幸福的姑娘。
家裡有二十畝地,每年打的糧食讓他們吃喝不愁,還略有盈餘。父親勤勞肯幹,母親溫婉賢惠,迎春上面只有兩個哥哥,她是家裡最小的孩子,因此受到一家人的寵愛。
在別的姑娘能下地就要學著刷碗,看弟弟妹妹,上山割草,放牛洗衣服的時候。
迎春打扮的漂漂亮亮,上身穿一個紅色帶花紋的小棉襖,下身一個灰色的褲子,頭上還簪了兩朵花。她留著齊耳短髮,乖乖巧巧搬著凳子坐在家門口,手裡經常拿一些小零食,漂亮的像一個娃娃。
村裡所有的姑娘都羨慕她。
羨慕她有好看的衣服,有足夠多的首飾,羨慕他每天想吃什麼就吃什麼,還不用幹活。她還認得兩三個字。
在年紀小的時候,迎春小姑娘是十里八鄉所有小男孩都喜歡的小姑娘。
娘也經常說,她生來註定是要享福的。
因為在她出生之前,家裡只有兩畝地,恰好她出生那一年,爹修房梁的時候發現祖上留的一些金條。
把金條賣了,買了十多畝地,家裡從此富裕起來。
迎春小姑娘坐在家門口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她不喜歡那些拖著鼻涕,渾身髒兮兮的小男孩。
她喜歡的是隔壁村地主家的小少爺。
小少爺比她大三歲,在城裡上學,整個人有著和村裡孩子不一樣的白淨斯文。
地主也有意給兩人訂娃娃親。
可是意外發生的這樣快,爹推著獨輪板車送她和娘回婆家的時候,走過一處熱鬧的集市,有個小販提著一筐菜故意倒在他們獨輪車下說要賠錢,爹爹自然不同意,和人爭辯。
娘擔心爹,下了獨輪車求周圍的行人做個見證,他們真的沒有撞小販。
就在晃神的一霎那,迎春被人捂著嘴擄走了。
在迎春的記憶中,這趟旅途已經十分模糊了,人販子怕她出聲求救,這麼好看的小姑娘一旦求救也許真會引得兩三個打抱不平的人徒增麻煩,於是人販子給迎春下了藥,她一路上只是睡,也不知道睡了多長時間。
人販子帶著她和十幾個小姑娘匯合,趕了一輛馬車,把人帶到寧城。
迎春知道人販子的可怕之處,村裡人就經常嚇唬小姑娘,說你再不聽話,讓人販子把你賣到山裡當媳婦兒。
迎春以為自己也是給人當媳婦的,哭著說不行,說爹孃已經給她訂了娃娃親,對方是地主家的少爺。
迎春見識不多,覺得地主就是附近最厲害的人,人家三五不時的去省城,有個姑娘嫁給城裡高官,還有個兒子在國外讀書。
可是這些話對人販子來說毫無威脅力,天高皇帝遠的,誰也救不了你。小姑娘不聽話打幾頓就聽話了。
迎春遭到一頓毒打。
說她要敢逃跑就把她腿打斷。
那種痛苦她一輩子都忘不了,她在家裡受盡寵愛,這是第一次受到這麼狠的懲罰。
迎春怕了,抱著膝蓋縮排馬車角落,再也不肯說一句話。
可該來的命運還是要來,迎春和十幾個小姑娘一起被人販子帶到不同的地方供人挑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