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依娜接過陳彬遞過來的紙一看,是一份合約。
用工合約:本人陳彬現聘用喬依娜為私人生活助理(古代稱為丫鬟)。陳彬先付喬依娜費用五十萬元,簽字即付。喬依娜在十年內為陳彬個人服務。
喬依娜工作內容如下:
每日中午幫陳彬在學校食堂打飯送到陳彬宿舍。
每日中午把陳彬衣服拿去洗並將洗好的衣服疊好送到宿舍。
每日幫陳彬整理宿舍床鋪,每週洗床單一次。
陳彬要求陪逛街時,不得拒絕。
陳彬要求陪吃飯時,不得拒絕。
陳彬要求陪睡覺,允許拒絕。
十年工作期間,喬依娜不允許談男朋友。
喬依娜看完合約所有內容,平靜地說道:“我同意,可以馬上簽字嗎?”
陳彬說道:“現在不行,等我解決了張家的問題,再找你簽字。”
“好,我等你,但只等一天。”喬依娜說道。
離開前,喬依娜對陳彬一鞠躬道:“謝謝你給了我另一個選擇。”
“不必謝,我也是一樣看中你這個商品,只是使用方法與張家不同。我也不是一個好人。”陳彬說道。
喬依娜沒再多說,轉身先出去了。
回到學校後,陳彬找到張有財,對他說:“打個電話給你爸,跟他說,如果他不放棄喬依娜,我會跟他談明膠的事。”
張家是做藥品膠囊的,張有財自己也清楚陳彬說的明膠是怎麼一回事。他馬上打電話給他老爸,張老財最後同意放棄喬依娜。
張老財明白,如果不放棄喬依娜,張家說不定就要傾家蕩產。
“你給喬依娜打電話,告訴她張家放棄了。”陳彬說道。
張有財毫不猶豫按陳彬的要求,打電話給喬依娜,說明張家已退出。
“明天早上九點,華夏銀行門口見,帶上你的銀行卡。”陳彬打電話給喬依娜說道。
“好,我知道了,我準時到。謝謝。”喬依娜說完,並沒掛電話,等陳彬掛了電話,她才放下電話。
第二天早上八點五十五分,陳彬到華夏分行門口時,見喬依娜早就到了。
“我們進去吧。”陳彬把喬依娜帶進去,在休息處,拿出一式兩份合約。
喬依娜再仔細看了一遍,然後先在兩份合約上籤下自己的名字,陳彬也簽了字,把其中一份交給了喬依娜。
“把你的銀行卡給我。”陳彬說道。
喬依娜把她的華夏銀行卡交給陳彬,陳彬到銀行VIP視窗,不用一分鐘,就把五十萬轉入喬依娜的銀行卡中。
“完成了,你可以去那邊的自動取款機上查一下。”陳彬把喬依娜的銀行卡交回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