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遠被帶到省紀委的招待所後,就有一個專案組的組長,跟他談話,邊上有兩個做記錄和見證的組員。
“高市長,根據你曾經的秘書趙伯忠指控,你六年前收受企業高額賄賂,是一隻價值一百多萬的玉馬,和一套價值二十萬的房子。根據趙伯忠提供的線索,這兩樣證據,我們都已經採集到。XXX小區一套房子,五年前辦的房產證上,是你妻子李莉的名字。在房子中,我們搜查到所說的玉馬,上面有你和賄賂者的指紋。
企業賄賂者劉某已供認,他親自向你行賄,他手中還提供那隻玉馬原購買的**。所有的這些,都已證明,你涉嫌收受高額賄賂,你是否承認這些?”
高明遠被帶走時,就知道對方肯定經過嚴密的鋪設,他想推翻這些東西是很難的,而且,他現在在這裡,也沒辦法把訊息傳出去,更不會有人幫助他找到證據證明,他是清白的。
高明遠也很明白,不論他承認與否,省裡會很快透過對他處理的決定,他的政治前途完了,還會在牢裡過上幾年。
他對自己要吃的苦並不害怕,只是有些擔心家裡兩個女人能否承受得住打擊,希望沈浩能擔當得起家中男人的角色。
高明遠否認所有的指控。
專案組的人對他的態度非常不滿意。這裡證據全都有了,你否認又有什麼用呢,坦白承認可以少坐幾年牢,要是拒不承認,那就要多坐幾年。這點,難道你不明白嗎?
幾個專案組的人輪流做高明遠的工作,可他就是不肯承認,寧願多坐幾年牢。專案組的組長沒有辦法,只好把高明遠的態度報告組負責的陳副書記。
陳副書記聽了彙報後,淡然地說:“他不承認就隨他,整理好資料,準備向上級彙報,儘快處理完這件案子。”
在陳副書記給專案組的組長下指示的時候,省紀委申書記的辦公室裡來了一個人,他就是高明遠現任秘書廖斌。
廖斌要求約見省紀委申書記,說是自己手上有一件關於高明遠案的關鍵證據。廖斌能提供的證據一定很關鍵,所以,申書記很重視,同意了他的約見,並同意廖斌的要求,對兩人的見面進行保密,紀委沒有人知道,今天申書記和廖斌見面。
廖斌一見申書記,就拿出幾張照片和一盒錄音磁帶遞上去。
申書記看了照片,聽完磁帶,陷入沉思。
“廖秘書,你這些證據是怎麼得來的?”
“在發現連州那邊有異動後,我安排的。”
“怎麼現在才將這些證據交上來。”
“申書記,現在也不遲吧。”
“是不遲,你做得不錯。高明遠有你這樣一個秘書,真是好福氣。放心,經鑑定這些證據有用後,你的市長很快就會回去工作的。”
“謝謝申書記。”
紀委很快鑑定證據都是真的,知情人市委的鄭副書記被請到紀委,要他說明問題,而那個呂總,卻人間蒸發了。
鄭副書記當然是否認自己參與陷害高市長的行動,他稱自己不知呂總的來路,只是聽說他想投資,所以,幫他拉線聯絡高明遠,他不知道為何呂總要陷害高明遠。
不管怎麼樣,省紀委很快就把前面所有的證據推翻了。經鑑定,李莉在申請房產證時的簽名是他人偽造的。
高明遠在進入省紀委招待所四十一天後,終於要出來了。他可是近幾年來,第一個安全從省紀委出來的市級官員。
高明遠在離開省紀委時,申書記在辦公室跟他有一次談話。
“明遠同志,這次的事情,更加證明,你是一個合格的當員,是一個優秀的官員。你對這次能這麼快出來,有些不解吧?”
“是,我有些不明白,請書記指點迷津。”
“你有一個好秘書啊,是你的秘書廖斌拿出關鍵的證據,證明你是被人陷害的。我們差點就冤枉一個好同志,我們也要謝謝他啊。”
高明遠卻明白,絕不是廖斌自己拿到的證據,能拿到證據的,極可能是沈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