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酒睜著眼,微微咬住了唇。
這個狗男人,在用自己威脅她。
真是王八蛋。
*
姜酒這一病,整整病了三天。
因為不能見光,她還沒辦法出門溜達。
褪敏的當兒,她還不小心在鏡子裡看到了自己的臉,當場就被醜到了。
——何止是腫成了一隻豬頭。
這三天溫西禮倒是貼身照顧她,不離不棄的,完全沒有嫌她醜的意思。
終於到了第四天,她身上的紅疹淡的看不大見了,癢也消失了。
她琢磨著,打算從這個小破地方跑路。
雖然是小地方,但是民風野蠻,溫西禮也沒跟她解釋那天酒吧裡圍著他們的男人是什麼意思——當然,中腳指頭想一想,也能知道不是什麼好事情。她一個弱女子留在這裡,難保不會再過一次敏。
下一次可能就沒這麼容易逃出來了。
她拿了手機,訂了機票。
下樓吃飯的時候,她跟溫西禮道:“我明天就回榕城。”
男人懶洋洋的靠在椅背上,聞言,也只是撩了撩眼皮,“嗯?”
“我要走了。”
男人這才打起精神,抬眸看了過來。
他眉眼精緻狹長,顯得深邃,姜酒跟他對視,然後輕聲道:“這裡不是什麼好地方,你也不要留這裡太久。染上毒癮就不好了。”
溫西禮垂下眼,輕輕地笑了一下,慢慢道:“我現在也沒地方去啊。”
姜酒皺起眉頭,忍不住道:“你別鬧了。”
“我說真的——我做了八年我不想做的事情,接下來,我想做一點我自己喜歡的。”他笑的很淡然,“姜酒,其實我這八年,挺一事無成的。”
一事無成?
花了八年時間聯合楚燃將溫鳳眠拉下馬,將溫鳳眠送進了監獄,如今,又掌控了溫家的實權,怎麼稱得上——一事無成?
似乎是看出了她眼底的不認同,男人搖了搖頭。
“可那些都是我為你做得。你不要,那一切都沒有任何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