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步世仁,這是我前兩天剛給自己起的名字。
今天已經是我變成喪屍的第1042天。
很慚愧的是,我到最近才覺醒了智力。
只瞟了一眼,我就立馬合上了手中的《喪屍求生手冊——喪屍不得不讀的保命秘笈》,隨後將它塞入我的衛衣口袋中。
雖然很想繼續看下去,但我必須離開這裡了。
因為我嗅到了人類的氣息,起碼有三個。
該死,要是我的腿腳能更靈活一些就好了。
“叮,恭喜你獲得喪屍求生手冊。”
突然一個女聲出現在我的腦海裡。
我是說,如果我還有腦子的話。
“本手冊將教導你在末世之中如何求生。”
說實話我壓根不明白這聲音到底是什麼意思。
大街之上,如果你看到一個傻呆呆的喪屍,站在路當中一動不動。
在他右手邊,是一個被木板釘的死死的好樂福超市,在他右手邊,是一隊武裝精良,並且手持AK逐步逼近的人類。
那麼不用懷疑,那就是我了。
“該死,我該怎麼辦?”
一時間,可憐,弱小,無助瞬間湧上我的心頭。
我不想死啊,作為喪屍,我還是個沒滿三歲的孩子啊!
“你們人類不是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嗎!?”
我衝著那些愚蠢的人類怒吼的一聲。
而對方也和有禮貌的回應了我。
“噠噠噠。”
一陣槍響,三發7.62毫米的子彈,其中只有一顆穿過了我的胸膛。
“哇啦哇啦,哇啦。”
一陣人類的語言從我的右手邊傳來過來。
就算是沒有腦子的喪屍也猜得到,這是領頭的那個人在抱怨開槍的那個人。
大概意思就是:
你他孃的不要浪費子彈,打不準就不要開槍,再亂開槍,回去我就讓你的屁股開花,之類的語句。
別問我為啥六個字能聽出那麼多意思。
我只是個不滿三歲的孩子。
“手冊檢查到屍體損傷,是否啟動屍體修復。”
此時腦海中又湧現出了那個女聲。
我想也沒想,當即回覆,“是。”
好死不如賴活著。
衛衣口袋裡的《喪屍求生手冊》突然發出一陣熱量。
隨後我只覺得腹部一陣刺癢,那書竟然是活的!
可憐我那好不容易拼死拼活吃胖的小肚腩,瞬間被扎得千瘡百孔。
也顧不得所謂的屍體修復有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