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會場,有些不一樣,人滿為患的觀眾席上,出現了一塊獨特的區域。在那,人們高舉著一張巨大的海報,畫面上一個面如溫玉的少年睜著黑白瞳,平靜地望向前方,恬淡中帶著不可一世的傲氣。一聲接一聲的吶喊,掙扎在會場嘈雜的聲響中躍出,生怕那個走向選手席就坐的少年聽不見。
張月如往常一樣,簡單樸素的著裝,額前的髮絲被風吹得有些凌亂,隨性地垂下,一雙眯眯眼被厚厚的鏡片壓著,與世隔絕。他就像廢墟中的一顆碎石,亂葉裡的一片枯葉,毫不起眼。但人們發現了碎石裡隱藏的玉光,枯葉下遮掩的花朵,便再難從他身上移開目光了。
被這樣熱情地歡迎,張月還是頭一次,但他還是淡然地接受了,他就是這樣,處變不驚,山崩於前而不亂,也正是這份淡然深深地吸引了這些人。
除了追捧,張月還感到一道道警惕,殺意,刺骨的目光,全部聚集在他身上,隱隱間,他似乎還嗅到了嫉妒的酸味。張月沒有理會,平靜地坐下,任由那些目光將自己千刀萬剮,他只在意今天的比賽。
張月翻了翻賽程,說道:“兔子,今天好像有你的比賽。”
兔子對著鏡子正在補妝,今天她的眼線似乎有些畫歪了,“哦?和誰?”
“漫鬼司孫岳雲,地磅第十一,很強的人啊!”張月說道。
兔子聞言,臉色一變,連忙從包裡翻出卸妝巾,對著鏡子滿是不捨地把辛苦辛苦化好的妝全部擦掉。看著那卸妝巾上紅一片,分一片,張月很疑惑,“你這是做什麼?你認識這個人?”
小姨忍俊不禁,藕臂挽住兔子的手臂,笑道:“這可是我們兔子最大的心病喲,要不你還是從了人家吧?這都第幾年了?”
“追求者?”
“嘖,還是個很痴情的追求者,追了兔子都五年了,而且每年方式都一樣,擂臺上打賭,輸了就做他女朋友。他也不容易,從最開始榜上無名,一直爬到地磅十三,不得不說,愛情的力量是無止境的!”顏夕打趣兒道。
兔子氣得拿起髒兮兮的卸妝巾就要顏夕臉上抹,罵道:“瞅你這損色,就會挖苦我,那個呆瓜,滿腦子的中二病,我怎麼可能從了他!我不管,我今天卸了妝去和她打,他看我醜,估計就放棄了,每年這麼鬧,他不煩,我都煩。”
折騰了好一會兒,兔子才把臉上的妝卸乾淨,露出她有些枯黃的臉,還有浮腫的眼袋,以及那深深的黑眼圈,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兔子欲哭無淚,不斷地咒罵道:“都是那個傢伙,姐姐的形象啊!”
兔子慘兮兮地放下鏡子,眼淚汪汪地看著眾人,想要從他們身上尋求點安慰。
張月打量了一下兔子素顏的臉,嘆道:“是沒化妝好看,但是,比現在的你好看的,也沒幾個啊!”
“你?幾個意思?”
“你或許需要更醜。”
“滾!麻溜地給我滾!”
張月攤攤手,乖乖地閉上了嘴,端坐在選手席上,看著比賽。認真地看比賽的時候,張月才感到這些比賽是有多麼乏味,看著看著,禁不住睏意,竟是打起了瞌睡。不知不覺間,張月已經和鏡司的其他人越來越像了,也許連他自己都沒有察覺吧。
不知過了多久,張月聽到了那一直期待的聲音,迷迷糊糊地從睡夢中醒了過來,他抓了抓亂糟糟的頭髮,睡意朦朧中看到兔子起身走下選手席。
“到她了?”張月問道。
奶媽瞥了他一眼,有些訝異,“原來你剛才睡著了?我還以為你看得這麼認真呢!”
的確,就張月這雙眼睛,睜著和閉著,不仔細看還真分別不出來。張月也不介意這種玩笑,從顏夕嘴裡,他已經聽了無數遍了,他只是笑笑,便打起精神,打算好好欣賞即將開始的戰鬥。
孫岳雲身形瘦小,約莫一米六幾的身高,只比兔子高小半個頭,穿著一件白色的,皺巴巴的t恤,衣服下襬遮住了屁股,幾乎要垂到膝蓋,那印在上面的黑貓被拉得老長,面目全非,下身一條大褲衩,露出一截腿毛的小腿,腳下踩著一雙大拖鞋,十根大腳趾驕傲地翹起。整一個人,油膩不堪,浪費了他那一張還算不錯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