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至戶曹參軍,下至文書小吏、商賈富戶,涉及夔州倉一案共計一十七人,斬首一人,其餘人等或流放,或拘役,或處罰沒家產。
而那個被斬首的參軍,便是姓張。
原本,按照律法,張參軍被斬首,其家人也不可能有什麼好下場。要麼流放,要麼發配邊軍,要麼,就是送入教坊司。
許是張參軍知道自己做的事情太過離譜,所以在收到了商賈們給的定錢之後,便將定錢換做了便於攜帶的古玩字畫,交給了自己的女兒,並買通了城門司,讓自己的女兒離開了夔州。
說完,狄知遜忍不住嘆了一口氣,說道:“這件事情,我也是在張參軍死了之後才知道。若不然,定要想法設法將那女子捉拿歸案……”
“父親可還記得那女子的姓名?”
“難道你就不準備說一說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隨著狄仁傑越問越多,狄知遜也起了興趣。
當然,還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有些不太想翻這樣的陳年舊賬。畢竟,當然的事情,並不是什麼愉快的記憶。
猶豫了片刻,狄仁傑便將趙家臺的事情給狄知遜說了一遍。
其實,狄知遜已經猜到了是趙家臺的事情,不過他一直沒有想明白,狄仁傑是怎麼把趙家臺的事情和夔州的事情關聯起來的。
雖然中間有一個趙廣的說法,可是趙廣的話,聽起來就是廢話,甚至隱隱約約還有轉移注意力的嫌疑。
對此,狄仁傑只說自己覺得趙廣不會無緣無故說起夔州的事情。
至於趙廣是否是給他們提供線索,狄仁傑也不太好判斷。只說希望父親能幫他想辦法找到那個張家小娘的姓名。
說起來,趙廣提到這件事情的初衷就是為了轉移狄仁傑的注意力。
趙廣哪裡會想到,因為當年的事情是紮在狄知遜心中一根深刺,所以狄知遜還在夔州的時候,就抄錄了一份案卷。
哪怕他致仕回鄉,這份案卷也一直跟在他的身邊。
既然事關人命大事,狄知遜也不再多問,當即回到自己的睡房,翻翻找找的將夔州一案的案卷給翻了出來。
狄仁傑接過案卷仔細的翻看,不多時,一個名為張芊芊的女子便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這個張芊芊不是別人,正是張參軍的女兒,那一條漏網的大魚。
單從年齡上來看,張芊芊離開夔州的時候不滿二十,現在應該是二十七八的年紀。
不過農婦因為常年做農活,所以總是比城裡的富家娘子要顯得老些。
所以這個年紀,倒是與趙氏三十上下的年紀對應的上。
當然,只靠年紀這一點便認定張芊芊就是趙氏,實在是太草率了。
就算狄仁傑敢這麼說,趙氏也定然不認。
其實,在離開家門的時候,狄仁傑已經做好了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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