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緊接著,又是兩團火焰而來。這一次諾薩打算小心應對,抽出自己的劍並灌注上能量,想要將火焰“切碎”,但是,那兩團火焰依然我行我素,穿透了十字劍,再一次灼燒掉諾薩的許些精神力!
這一下,諾薩是真的心驚!再一次看向眼前這個女孩,卻是震驚中。警惕了起來!
他看走眼了,這個女孩,絕不是那種僅僅知道依靠男人的女孩!她這一招故意的藍色火焰,足以對付這個大陸上普通的武者與法師了。這個女孩沒有用最擅長的媚術對付自己。而是用這火焰,這讓諾薩覺得她也不是那麼的可惡。
但是,諾薩沒有停下他的腳步。
因為那火焰,也僅僅是能對付這個大陸上的普通武者和法師而已了。
手中凝聚能量,諾薩隨手這麼一揮,便將小心地防備在封鎏身前的阿狸給震退好幾步,卻也完全沒有震傷阿狸,但是阿狸卻發現。自己的雙腳有一種麻木的感覺,讓她雙腳無法動彈。
“你的固執讓我佩服,為此,你似乎連小命都能不要。”絲毫沒有理會一旁阿狸的苦苦相求。諾薩低頭,冷冷道,他看著封鎏睜開的眼中,那眼神就知道,封鎏此刻也是在看著他。而且,不單單是看著他,那深藏在眼神之下,還有深深的思索。
和之前的眼神不同了。諾薩敏銳地感覺到這眼神中的變化。
之前。就彷彿是一個贖罪之人,忍受各種折磨。以追求心靈的寧靜一樣。
但現在,就彷彿潛藏在水底的鱷魚。隨時準備突起獵殺獵物一樣的感覺!竟然讓他感到了危險!
“如……”封鎏想要開口說話,但是很難,他的嘴巴動一下,肌肉就要給他抽十下,不得已,便是用精神之預道,【如果我能不要命,你現在就已經沒命了。】
諾薩也許不如裡德那般的聰明多智,但是不代表他聽不懂這話的意思。
他還記得,封鎏之前說過什麼,他雖然無法打敗他,卻有能力,殺了他。之前,諾薩還僅僅把這話當做玩笑,當做撐面子,但此刻,卻察覺到一絲危險來。
他不知道這危險從何而來,這卑鄙小人無非就是施展些劇毒罷了,就算是這個大陸最強大的毒藥,只要有聖徽.復甦在,他中了,也能安然無恙!
“只會嘴巴逞強,是沒用的。”諾薩冷笑,再一次抬腳狠狠踩下。
這一次,他踩的是封鎏的大腿。諾薩知道,這小子的胸骨已經裂開,再踩就要出人人命了。
封鎏想要躲閃,但是不可能,可這一腳最後沒能落在封鎏的腿上,因為諾薩頓住了,收回了他的腳。
沒有人可以改變諾薩的意志,但不代表沒有魔法可以。
魅惑妖術。
身上粉紅色的魔力正在散去,諾薩看向了他身側的阿狸,嘴中喃喃著什麼,緩步而去。
那步法,緩的就放佛是怕稍重,就會將什麼寶貴的東西打破一樣。
阿狸知道召喚師似乎不喜歡自己用魅惑妖術。但剛剛她已經顧不得許多了——其實她倒不是很理解召喚師有些反感這個理由,這魅惑妖術在她看來就是個啟用然後用來讓對方麻痺的技能而已,又不用真的讓她來賣自己——她無法看著召喚師繼續被踩,她只覺得心頭有一種無名的怒火燃燒了起來。
一種從未來過的憤怒。
為什麼這個人柴米油鹽皆不進呢?
召喚師是個好人,他從來不主動去侵犯任何人,總是儘自己可能的幫助別人,並且他是那麼的慈悲,每次行事總是擔心傷害到他人。阿狸知道這些,她也許單純,但絕不是單蠢,她知道這個世界上的好人不多,壞人一把一把的,這些壞人就好像在叢林裡的老虎,從來是想把其他的小動物抓去吃掉,絕不可能分食給其他的小動物。
身為曾經在森林裡到處躲避各種天地,還要去找食物的狐狸,阿狸怎麼可能不知道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她比任何人,任何英雄,對這樣的法則都有更深的體會,因為在森林裡,獵殺,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藉口!不像在人類社會,殺一個人,還需要一大堆的證據與理由來幫自己免去受人們自己制定的法則的責罰。
所以,當阿狸發現人類社會的法則和她所熟知的法則完全不同,而且更加複雜時,就忍不住暈了頭了,在試著幾次表現自己的想法和立場,結果被周圍人毫不留情的嘲笑。但她又極度渴望融入這個對她而言全新的社會之中。因為,在這裡,她不必擔心每天吃不飽,睡不穩,她還可以學習到許多在森林裡學習不到的有趣知識。
更重要的是,她發現,她能從周圍的人身邊吸收那些飄逸出來的元氣,這有助於她的xiū liàn。於是,她終於捉摸出了一套適合她生存的辦法。
比如,在人類形態的時候,衣服的胸口可以拉低一點,而下襬則可以拉開一點,衣袖也可以裁減開,好讓讓肩膀露出來一些,這樣一來,就算自己說錯話做錯事,那些人也不會怪罪於她,甚至還會幫她映襯著解決麻煩,而她也沒有損失——雖然她一直都沒有想明白這其中緣由。
再比如,在身上系一個可以發出清脆聲音的小鈴鐺,沒事的時候拿跟幫幫糖舔,遇到不懂的問題,或者遇到想要發表自己的意見的時候,用露出無辜的表情說出來,這樣一來,就沒有人會嘲笑她了!只會跟他更親近,而且還會給她耐心的解釋!。。
阿狸就這樣用她自己摸索到的生存之道,活在瓦洛蘭的一個座靠近戰爭學院的小城市裡,每天同時吸收著各種各種來自人類社會的法則。
但是,她發現,她學到的這些法則,總是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矛盾。比如,她經常看到買菜的阿婆被流氓欺負,而從附近路過的警員卻無動於衷,但如果是大街上哪個富家少爺被哪個路過的平民不小心撞了一下,那些警員立馬不知從什麼角落裡跳出來把那個可憐的平民打個半死。比如,城市裡的大街上是嚴禁騎馬的,但是她經常看到有人在大街上飆馬而過,有一次差點沒把她給撞到。比如,明明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她卻時常看到那些欠著錢的沒錢還錢,卻有錢僱一堆流氓痞子來把被欠錢的人打的半死不活。
所以阿狸一直覺得人類社會特別複雜,覺得自己要學的很多,可是卻發現自己看到的越多,學到的越多,就越是不解。直到後來有一天,有一個想要對她圖謀不軌的男人,那種狼一般想要將她吃掉的眼神將她驚嚇起了還是狐狸時的某些回憶,結果那男人撲上來的瞬間,阿狸便在驚嚇之下施展出許久未曾用過的妖狐火焰將那個男人燒死,並奪取了他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