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已經五十章了。
字數也已經快十五萬字。
講真的
我喜歡這裡的每一個人物,就好像他們不是經由我手創造出來的,而是切切實實存在於這個奇妙世界的一樣。
而我,更願意把自己作為一個純粹的講述者,而不是締造者。
這個故事很宏大,至少預設的世界觀是這樣的。貫徹始終的除了妖禾之外,還有存在於這個世界的每一個人。
我會盡力打造每一個人物,爭取將他們任何一個人單獨拿出來都可以作為一個主角,都擁有自己獨立的故事。
而這,便是我寫作的初衷。
暗黑冷靜的妖禾,乖巧懂事的依依,腹黑暴躁的加魯魯,甜蜜的後滿小兩口,被歲月磨平稜角庸庸碌碌的加泰,揹負神秘使命的大劍士林昆,身不由己的精靈族公主,瘋瘋癲癲的神秘老和尚。。。。
目前出場的路人,像石很多,石很大兩兄弟。。。等等。。
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這個冷陌的世界中一個個小小的人物,而恰恰就是這些不起眼的小人物,成為了整個世界的縮影,推動著整個歷史的不定向發展。
看過一個帖子,是這樣講的:
一部小說其實還是可以拆成兩部分故事來看的,主角的故事和這個世界的故事,這兩個故事交織好,會是一部很精彩,很宏大的小說。
小說寫作是一種分裂狀態,它需要作者短時間內把自己打碎,再揉搓成不同性格的人物,同時,這些人格還有並存於同一個整體故事情節裡,無止境的產生相互的矛盾,處理很多貌似獨立但實際上只能作為整體而存在的故事和人物的對話中。。。
或許有人看過之前的章節會發現,妖禾並不成熟,相反,有時候的他相當幼稚,我也不之一次提到,妖禾的內心是陰暗的。
事實上,這正是我想詮釋的,只要規則允許,條件可能,誘惑足夠,每個人都是隱藏的魔鬼。
他固執,偏激,殘忍,乃至於對生命極為漠視,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寫不好,但這才是那個世界的一個真正的人,一個有血有肉的人!
就像他說的,那個世界的每一個人,都已不配稱之為一個好人!
就像丁尤選擇後滿,並不是因為他對她最好,也不是因為他是個所謂好人,而是在他的堅持和坦率中,她能看到一個踏實的未來。
這是我的第一部小說,我會花費很多精力去打磨它。
對,沒看錯,我一個純純粹粹的新人作者,在其他網站也沒有自己的作品,沒有自己的讀者群體,沒有名氣。
寫作能力有限,但我會慢慢去學習,去提升。
究其原因,是我喜歡這個東西啊。
人總需要去熱愛一些什麼,為一些東西去努力一次,認真活過的人,真的很酷,不是麼。
其實業餘寫作著實不易,吃飯睡覺都是拿著手機寫細綱,很忙碌也充實,對於喜歡文字的人來講挺享受。
網路小說不同於傳統文學,不需要辭藻的華麗。至少有兩點需要滿足,一是對於故事情節的把握,故事節奏的掌控,當一個故事在你腦海中鋪開,將之書寫於文字,什麼伏筆金手指矛盾衝突全部鋪開,這是故事性。
第二個尤為重要,那就是堅持,寫小說不是寫散文,這個不一樣,網路小說不是簡單的幾萬字,幾十萬字就能夠搞定的。按照一般的規律,網路小說每一章節為20003000字不等,就算不是推薦期,最起碼每天都要更新1到2章,有些人會說,寫兩三千還不容易嗎,有時候寫論文,加起來也得幾千字了。
但是不要忘了,這個每天都要寫。
其實我想說的是,碼字碼到懷疑人生,總歸是能賺到錢的,任何行業都是。
可問題是,如果只是抱著賺錢的念頭去做這件事,有無數更適合賺錢的行業,還不用每天面對電腦四五個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