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屋漏偏逢連夜雨的陳媛媛!崩潰到哭的小鄧同學!(求訂閱、打賞)
誰規定的紋身者不能來應聘?
你們問都沒問,憑什麼將我拒之門外?
陳媛媛自然十分惱火,
年少氣盛,
當即出聲就懟:“紋身怎麼了?有紋身就不能幹活?”
“紋身就是不行,解釋再多也沒用!”
誰知,店長臉色更加冷漠,毫不客氣的回懟過去,“這是我們老闆說的。這位小姐姐,請你去別家試試吧,反正我們這家店不會招收帶紋身的員工!”
態度堅決,不容商量!
再不走,
對方就要趕人的架勢,
陳媛媛雖然惱火,雖然不服氣,卻不得不面對現實。
人家不招收帶紋身的,都已經說的夠明白了,自己繼續在這裡耗下去,繼續爭執,也沒有任何意義~~
當陳媛媛轉身朝著店外走去,
身後幾個銷售小姐姐交頭接耳議論著:
“小小年紀不學好,竟然紋身?”
“你沒瞧見,她胳膊裡面還藏著很大一片紋身呢~”
“一看就是不良少女,不正混!”
“就是就是,幸好店長拒絕了她,要是真成了咱們的同事,以後說不定很難相處。”
“很難相處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這種不安分的不良少女,容易給店裡帶來麻煩~”
網路上不也經常議論這個話題,
經常去酒吧的女孩,也許你是好女孩,但特麼我不會娶的。
紋身女孩,也是一個道理!
雖然不能確定紋身就一定不是好女孩,但好女孩一定不會紋身的。這點,是可以肯定的!
陳媛媛沒想到自己第一站就吃了閉門羹,而且對方拒絕自己的理由很奇葩:僅僅因為看到自己胳膊上露出的一點紋身,就直接把自己給拒絕了。
關鍵是,自己還沒地方說理去!
你說憋屈不憋氣?
“這些人怎麼帶著有色眼鏡看人呢!真的很可惡!”
陳媛媛狠狠朝著地上吐了一口,“你們不招收我,姑奶奶還不稀罕去你們店裡上班呢,哼~~”
陳媛媛重新收拾心情,
邁步準備去其他店面試試,
可是,
還沒完全下了臺階,
就被一治安巡警攔住,“那誰誰,你過來~”
陳媛媛表情愣了愣,
而治安巡警已經拿起本本,從上衣口袋掏出一指有筆,一邊低頭寫,一邊說道:“隨地吐痰,影響市容,罰款50;身份證號報一下……”
陳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