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明指了指前面蜿蜒盤旋高低起伏的土路說道:“前面那段山路是整這一段路里最難走的,太危險了,我自己開著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提心吊膽的,拉著孩子們我緊張,還是讓他們自己下來走吧,安全。”
林平點了點頭然後招呼孩子們下車。
“委屈你們了,但前面那段路實在太危險,大家自己下來走一段。”王新明面帶歉意地說道。
“沒事,沒事,大家正好坐車也坐的疲倦了,下來走走挺好的。”林平說道。
於是,王新明開著車在前面緩緩地行駛著,孩子們在後面慢慢地跟著。
不一會兒,路果然變得危險起來,因為這段山路實在是太窄,人走著沒有任何問題但是車就很吃緊了。
最寬的地方和王新明的小貨車剛好一樣寬,不多一分不少一毫;而最窄的地方,小貨車外側的輪胎露了近一半在空中,而下面就是落差五六米的小懸崖。
林平目不轉睛的盯著小貨車的輪胎,整個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兒。這個王新明還真是藝高人膽大,就這段山路,你給林平一百萬,林平都不敢開車走一趟。
也就王新明的貨車比較小巧,再稍微大一點寬一尺都不行。
提心吊膽的走過這段山路,時間已經來到了太陽下山,天邊晚霞餘留了一點紅,夜幕已經湧了上來。
到了一個寬闊的空地,王新明拿著毛巾擦著滿頭的大汗從車上走了下來,笑著說道:“過了這段路就好走些了,基本沒有什麼問題了。”
王新明喝了一口水:“都說要想富先修路,苦山就是被這段山路給耽擱了。除了我,就沒有第二個敢把車開進去的人,只要能把這段路修好,苦山的鄉親們就能過上好一點的日子。”
不管王新明是不是在吹牛逼,但林平現在是打心眼裡佩服這個漢子。
“下面的段山路好走些,我們應該能在晚上十二點之前趕到鎮上。鎮裡賓館老闆我認識,咱們先帶著孩子住下。然後就不能用我這車進縣城了,你們要等明天早上的客車,我這車拉豬的,拉人屬於非法營運,交警得把我逮進去。”王新明說道。
“嗯,好,聽你的。”林平說道,“我們現在先原地休息一下。”
“好。”
大家找了個陰涼的地方休息,王新明從車上拿了幾瓶礦泉水分給孩子們喝。
休息的時候,林平做到了王新明身邊問道:“為什麼別人都不敢開車進苦山,你就冒著那麼大危險來呢?”
王新明喝了口水苦笑了一下:“還不是為了生計,唉,苦山山裡的豬便宜,我拉出去弄好了能穩賺不賠賺個差價。”
猶豫了一下,王新明又說道:“而且我特別享受開著車回苦山進村子裡的那種感覺,山裡人看我就像看到那個……就像粉絲看到劉德華一樣,你不懂那種感覺,山裡人看我和我的車那目光,羨慕、崇拜還有尊敬!”
林平默默的聽著。
“我在城裡活得像個啥,就像條狗。可回到苦山呢,我就成了個人。我可以把腰桿兒挺直了,我說話也硬氣了。在城裡我見了誰都得點頭哈腰,說話都不敢大聲。”王新明說著說著就有點哽咽起來,連忙喝了幾口水嚥進肚子裡。
有些人在你面前光鮮亮麗昂首挺胸,但你卻不知道他在別人面前可能是多麼的卑微。
“唉,”王新明嘆了口氣,“在城裡待一段時間,我就感覺被壓的透不過氣來,活的不得勁兒。然後我就回苦山來收次豬,就感覺活得又有意義了。”
林平看著王新明,這個人渾身上下充滿了小市民氣息和阿Q精神。在城裡混的不如意的他總會透過回到苦山來找回自尊和自信心,但他又是那麼的真實和難以令人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