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脆就和老同學敘敘舊吧。
不過這個時候有人插話進來了。
“你怎麼知道是曹明海??”
已經憋了老半天的張琳婧,趕緊迫不及待地詢問道。
“聽說!”
方南道。
他確實是聽說的,而且是聽對方心裡說的。
“聽誰說的?”張琳婧接著問道。
方南有些不耐煩了。
“如果沒事你就趕緊走吧!別耽誤我吃東西。”
這女人身上的一股風塵氣息,讓他很不喜歡。
特別是那濃郁的香水味,實在是感覺有些刺鼻。
還有那厚厚堆砌起來的化妝品,實在是不願意多看。
張琳婧從方南的眼裡看出了明顯的嫌棄,她氣的幾乎岔氣。
雖然她已經不是二八年華的少女,但是也沒有壞到引起人厭惡的程度。
以她現在的容貌,只要稍微打扮打扮和20多歲的年輕女子差不了多少,只要勾勾手不知道有多少青年才俊願意做她的舔狗備胎。
就這一個相貌普通渾身地攤的宅男,竟然也敢嫌棄自己。
這讓張琳婧氣不打一處來,如果不是這些年有了很好的修養,他恐怕早就罵街了。
“我看你這些年混的好像不怎麼樣,你如果願意求求我的話,年入百萬不成問題。”
張琳婧想要顯擺顯擺自己,然後打擊對方。
說白了就是裝裝13,在物質上來形成降維打擊。
現在社會是金錢社會,金錢至上。
想要看你混得好不好,只要看你有多少錢就行了。
自己不僅長得漂亮很有錢,誰要是娶了她,立刻就要少奮鬥幾十年這麼優質的條件,不知道是多少大齡中年的夢想。
張琳婧覺得只要自己擺出條件,立馬就能把對方收入裙下。
就算方南死鴨子嘴硬,不願意巴結她,那也會在他心裡種下一根刺。
所謂吃不到葡萄就說葡萄酸。
但是嘴上這麼說,其實心裡還是很誠實的。。
張琳婧覺得方南迴去之後肯定會對她魂牽夢繞,夜不能寐。
既然敢嫌棄我不勾引勾引你怎麼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