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林楓專心鑽研白血病的時候,宋傑那邊也開始做著最後的收尾工作,說實話,宋傑還是第一次玩的這麼大,那可是狙擊中海三大家族之一的黃家啊。
特別是得到黃家放棄品牌產業的時候,宋傑都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黃家出售了店鋪,宋傑等人也失去了繼續忙活的意義,宋傑意猶未盡的收了隊,喊上一眾兄弟打算找個地方花差花差。
市中區作為中海市最繁華的區域,各類設施都是頂級的,特別是號稱男人天堂的夢魂夜總會。
今天宋傑只帶了十多名骨幹,他們一行人在夢魂夜總會包了一個VIP包房,又叫了幾名陪舞的公主,盡情的嗨皮起來。
宋傑並不清楚,這個夢魂夜總會就是謝兵的地盤。
就在宋傑帶人進入夢魂夜總會的時候,謝兵的手下就將這個訊息傳給了謝兵。
謝兵絕對沒想到,宋傑竟然會主動闖入自己的地盤上。
既然到了自己的地盤上,自己還不是想怎麼收拾他就怎麼收拾他?
在中海市,謝兵絕對算是老江湖了,他一邊讓人時刻注意宋傑等人的動靜,另一邊召集了二三十號手下。
這些人,可不是那些混混能比的,每個人都三十歲左右,眼裡散發著兇光。
這些人年輕時,都是追隨過謝兵的混混,而現在,他們手裡全都有了一點勢力,平日裡,也很少與謝兵聯絡。
“兵哥,咱們弟兄可是很久沒聚過了。”謝兵的辦公室裡,一個光頭青年嘿嘿笑道。光頭青年的牙有個豁口,說話就漏風。
辦公室裡,零零散散的或站或坐著二十七八號人,這些人的特點幾乎是一致的,那就是桀驁不馴。
謝兵點燃了一顆雪茄,輕聲笑道:“哥幾個,今天喊你們過來,主要是想找你們幫我解決掉一樁麻煩,我公司的那些小子做不了這些事。”
“兵哥,你啥時候這麼客氣了?直接吩咐就行了。”一名穿著皮衣的青年丟掉手裡的菸頭,在乾淨的地毯上捻滅了。
謝兵點點頭,從抽屜裡拿出了一沓錢,放在桌上說道:“他們在三號VIP包房,給我廢了那個叫宋傑的傢伙,這裡是五十萬,事成了,大家拿去分了喝酒吧。”
“哈哈!兵哥你還是這麼客氣。”光頭青年哈哈大笑道:“行啊,現在是金錢和人情雙重羈絆了,走吧,哥幾個,看看是誰招惹了咱們兵哥。”
光頭青年一甩手,從袖子裡甩出了一根彈簧棍。
這些青年一一取出了武器,呼呼啦啦的離開了房間。
望著這些青年離開,謝兵冷笑了一聲,坐回了沙發上,他竟然已經不混社會了,可他現在有錢了,只要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這些青年都是混跡社會的老江湖了,出手狠辣,可不是那些雷聲大雨點小的街頭混星子。
此時,宋傑還不清楚陷入了危機,他摟著一名女孩,正在大聲唱著《兄弟》,沈子陽和疤哥也在一旁喝著酒,其餘的青年,一個個玩的嗨皮不已。
宋傑這首歌剛唱完,包房的房門就被人嘭的一腳踹開了。
為首的那個人,是一個光頭青年。
光頭青年大聲吼道:“哪個是宋傑?”
望著外面人頭攢動的人群,宋傑猛地一驚,他幾乎想都不想抄起手裡的酒瓶猛地掄了出去。
啪嚓一聲,酒瓶狠狠砸在了光頭青年的腦門上。
估計光頭青年自己都想不到,對方竟然連一句場面話都不說,上去就開幹了。
他捂著自己流血的額頭,吼道:“他嗎的,給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