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進去,外面不安全!”
看到來的是小鎮居民,林耀鬆了口氣,帶領三人走進了治安所。
治安所內,可不是空無一人,還有興奮地嗷嗷亂叫的囚犯。
這些囚犯大多隻是小偷小摸,關上一陣子或者拿到保證金就會放人,用不著動用監獄。
看到林耀幾人進來,牢房內的四名囚犯看熱鬧不怕事大,紛紛叫囂道:“看看是誰來了,偉大的史蒂芬警長,他被哈農打的屁滾尿流了嗎?”
“閉嘴吧,哈農的人已經殺瘋了,他們見人就殺,你們能指望他們放過你?”
林耀的表情不是很好,如果小鎮上的人給予他們支援,恐怕他們必敗無疑。
畢竟,哈農的人主要是殺守衛,搶劫商店,對普通民眾沒有太多影響,也不可能殺光小鎮上的所有居民。
如果居民選擇當鴕鳥,任由哈農的人為所欲為。
光憑治安所的守衛和商店保安,根本不是這群人的對手。
從哈農來到小鎮到大開殺戒,滿打滿算不足十分鐘。
十分鐘內,林耀的人就折損過半了,相比之下,哈農起碼還有二三十號人。
“警長,如果你給我一把槍,並免除我的罪過,我願意和小鎮並肩作戰!”
一名看上去很有正義感的小偷,站出來舉起了右手。
林耀看了他一眼,這人是小鎮上的慣偷,一年起碼有半年待在治安所的牢房中,跟很多守衛都混熟了。
算一算,這幾人都沒有太大的罪過,只是些偷雞摸狗的勾當,如果能讓他們充當臨時守衛,或許可以彌補人手不足的空擋。
不,不行!!
罪犯就是罪犯,萬一他們反戈一擊怎麼辦。
林耀還是有顧慮的,不怕他們洗心革面,就怕他們說一套做一套。
現在,小鎮的守衛力量已經非常匱乏,他們不能再為自己增加敵人了。
“你們三個會開槍嗎?”
林耀轉頭看向三位女孩,相比被關押的小偷,這些小鎮居民家的孩子更可靠。
“會,但是槍法不好!”
身為德克薩斯州的居民,不會玩槍是不行的。
包括艾瑪在內,三名女孩都會用槍,區別只在於槍法好壞。
“武器室內還有武器,挑你們會用的,幫我守在治安所。”
林耀躲在窗戶後面,一邊觀察著外面的情況,一邊頭也不回的對三人說道。
聽到這樣的話,一名少女反對道:“我們又不是守衛,憑什麼幫你守衛治安所?”
林耀淡然的回答道:“就憑你們三個長得不錯,哈農的人如果消滅守衛後,一定不介意將你們三個帶走,這個說法足夠嗎?”
哈農的人也是人,是人就有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