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我打的。”
江遠峰是說給警察聽的,也是說給唐芊芊聽的。
“是不是你打的,我們會調查清楚,先跟我們走一趟吧。”警察說。
“行,稍等一下,我拿件衣服。”江遠峰說。
“你快點。”
江遠峰轉身進屋,唐芊芊跟著低聲問:“你真的打人了?”
“當然沒有了,我打他幹嘛,他這是誣告。”
“你沒做人家為什麼要告你?”
“我也不知道啊,總之我沒做那事,你放心吧。我跟他們去只是配合調查,很快回來。”
“要不要通知陸強做點什麼?”
“不用,小事而已,不用緊張。”
拿上衣服,上了警車,來到了派出所。
剛到門口,就看到陳姿蘭也從另外一輛警車上下來。
“你也被告了?”兩人幾乎同時說。
警察示意兩人不許交談,應該是擔心串供。
江遠峰知道派出所這些人肯定會很快知道陳姿蘭的身份,只要他們知道陳姿蘭的舅舅是誰,她應該馬上就會被放出來。
只要她放出來了,自己也就很快能出來。
問訊的警官表情嚴肅,“你認識馬文華嗎?”
江遠峰答,“認識,但不熟。”
“那你為什麼要叫人打他,還把人胳膊都打折了。”警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