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的待遇一向不差,我大概也會有些時間吧。
不過,想想我這次受傷幾乎快休息了一個月的時間,我又有點暗自頭疼,這一個月雖然會按規章制度給我扣工資,但浪費的時間卻是實打實的。
之前去上海開會時,實際上也只是說了一些大概的構思,還展示了我寫的一些指令碼,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些地方會非常費時費力,而我和隔壁大哥要做的,就是將那些可能會讓程式在執行過程中更麻煩的部分變得簡單。
而且,現在程式開發中的一些難點基本上已經有了攻克的方向,我們要做的事也只差把這個構思給完成,就能上報給我們公司的總負責人,然後和其他合作方討論,最後決定抽多少人來把這個專案完成。
設計,前端,後臺,分析師,架構師,產品經理,專案經理,程式設計師和 DBA,整個專案並不是我們兩個人就能完全做完的。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中,團隊越大,人數就越多,人數越多,團隊就越大,這是一個惡性迴圈,許多大公司做不成大專案往往就是因為這個。
單是程式設計師,像這樣大的專案,我們部門裡的六十多人,有一小半就得全部參與,甚至只會更多。
專案裡的人越多,需要的溝通和管理就越多,資訊傳遞和問題報告就越慢。
然後,人們就必須增加更多的流程,來夠保證這項工作最後能夠完成,當然,耗費的時間和金錢也更多,所以有些公司到最後就犧牲了產品的特性,只能為了將程式先發布出來,就捨棄別的什麼。
我們公司在業內算是一股清流,外行人不管內行,讓內行得到更多的自由。
所以,我們的領導才是在公司內的實權人物之一,而不單單是一個管著程式設計師的程式設計師。
我們公司的專案從來都不需要這樣那樣的VP開會簽字。
有新專案的時候,幾個部門的頭合計一下,我們領導就直接劃出來幾個人選,讓我們把時間都用於寫程式碼。
我們這些程式設計師都被用於產出真正的重要的內容,而不是讓我們一邊等待調配,一邊把時間都耗費在什麼協調計劃和籌備方面。
構思,設計,程式設計,上架,就是這麼簡單的事。
我和大哥吃飽喝足,約好明天早點到公司幹活,便分頭回家了。
烤肉店離我現在的新家不遠,所以,我決定步行回去,可是就在我快走到一個十字路口的時候,身邊停下了一輛黑色的路虎。
我還沒有反應過來,也並沒有覺得它是因為我才停下的,車上的人就開啟了車窗,喊我的名字。
“鄭宇!”
我聽到這個熟悉的聲音,頓時汗毛乍起,轉頭時不經意看到不遠處路口的警察崗亭,才冷靜下來。
“你怎麼在這裡。”我竭力讓自己冷靜下來,回覆道。
“這也不是你家修的路,我怎麼不能在這裡了。”車內的人笑嘻嘻的過來拉開了車門,“上來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