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種態勢發展下去,淨光法庭免費收穫了測試雷雲和汙染領域的實驗資料,財富共創會拿到了巫師前進會的報酬,巫師前進會收穫了抑制汙染領域的方法,三者共贏。
再往後,巫師前進會就會向淨光法庭購買雷雲,而淨光法庭則會向李諾購買「雷雲術魔法卷軸」,成為二者之間的中間商。
既然是中間商,那就要賺差價。
李諾賣給淨光法庭的價格,是每張魔法卷軸4億金幣左右。
等到淨光法庭被被封印的雷雲賣給巫師前進會的時候,這價格可能就到10億,甚至是15億去了。
這麼一算賬,李諾是不是血虧呢?
他直接找到巫師前進會,把魔法卷軸賣給對方,豈不是更好?
李諾深入思索,沒有選擇這麼做。
他是一個怕麻煩的人。
要是讓巫師前進會知道他李諾手上有野魔法,那到時候被押上實驗臺的,就不是雷雲,而是他李諾了。
由淨光法庭在其中擔任中間商的角色,確實會讓李諾少掉一部分利潤,但也因此能保護自己,避免自己被巫師前進會發現。
可以這麼說,在“不讓巫師前進會知道雷雲是野魔法”這件事上,李諾和淨光法庭達成了不可言說的默契。
而這種默契,又會透過財富共創會的財富專案,向李諾提供貨真價實的合法收益。
這是一種在潛移默化中完成的利益捆綁。
李諾會在不知不覺中,被淨光法庭綁上戰車,成為對方的夥伴。
等到未來的某一天,李諾幡然醒悟,才會驀然發現:
自己的財富源頭被淨光法庭掌控,自己的魔法底細被淨光法庭徹底摸清,自己生活、生產和修煉所需要的所有物資,都依賴於淨光法庭提供。
在那個時候,李諾再想掙脫淨光法庭的軟束縛,成為一個獨立的巫師可就是異想天開了。
只要淨光法庭的大仲裁官下達收網的命令,李諾就會在一夜之間喪失自己所有的財富、魔法和伴侶。
而這一切的起點,便是今天這場密談。
李諾只要斷然拒絕格里奧夫·託泰的提議,就能免於淨光法庭的利益誘惑。
他要是答應了,那等待他的很可能就是一次又一次的誘惑與沉淪,最終徹底成為淨光法庭的獵物。
所以,李諾決定:
“我很榮幸接受你的提議,託泰閣下。如果財富專案的執行方,是我能信得過的巫師勢力,我願意提供10億金幣作為專案的資金。”
格里奧夫·託泰的笑容中多出了真誠的意味:
“你肯定會對專案的執行方滿意的。淨光法庭會全權負責專案的執行。”
李諾咧嘴笑道:
“原來是淨光法庭啊。很好,很好。我相信他們的實力和財力。”
李諾在心中補了一句:
“淨光法庭絕對有能力承擔自身出錯造成的損失,我對他們放心的很,嘿嘿~”
淨光法庭看上了他李諾的野魔法,而李諾則盯上了淨光法庭的家底。
按照魔法契約,李諾作為財富專案的資助人,是可以到魔法實驗的現場參觀的。
既然能參觀,那不就可以順帶著解構對方等人了嘛。
至於故意弄點小破壞,讓淨光法庭實驗失敗,給自己賠錢,這就是可有可無的蠅頭小利了。
李諾一直把金幣當成獲取知識和能量的途徑,而非自己本身的追求。
唯有被各個巫師勢力牢牢封鎖的魔法知識,才能吸引他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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