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的是,如果錄下了嫌疑人的聲音,經過技術科的聲音檢測,同樣可以確定嫌疑人身份。
擔憂的是,這可是計程車的行車記錄儀,跟普通的私家車不同。一天至少要開個幾百公里,行車記錄儀的記憶體卡未必有那麼大,現在已經過去了兩天的時間,前天晚上的音訊很可能已經被覆蓋了。
這就像一個餓了幾天的人,突然撿到了一份盒飯,但是又發現盒飯可能過期了,能不能吃還不一定。
“沈師傅,你的行車記錄儀能儲存前天晚上的影片嗎?”
沈斌龍想了想,“這我也說不大準,一般這行車記錄儀都是發生車禍後立刻檢視,這都過了兩天了,記憶體卡夠不夠用我也說不好。”
韓彬道,“沈師傅,如果方便的話,讓我們技術科的同事去檢測一下。”
“可以,這都不叫事。我的車就停在院裡了。”
韓彬吩咐道,“曉鵬,你叫上技術科的同事,跟著沈師傅走一趟。”
二十分鐘後,技術科那邊傳來了訊息,前天晚上的影片的確被覆蓋了,暫時無法檢視婁鶴翔乘車的影片。
不過,技術科會嘗試恢復前天晚上的影片,至於能不能成功,是否會破壞原影片,誰也說不準。
韓彬內心可謂是喜憂參半。
……
接下來兩天,韓彬一直關注著民心河打撈隊和技術科那邊的情況,但進展一直不大。
針對婁鶴翔的審訊,也是遲遲沒有進展。
雖然現場發現了婁鶴翔的血鞋印,但婁鶴翔依然抱著一絲僥倖,他覺得警方這是在誆他,他不認為鞋印和指紋一樣具有法律效力。
其實,韓彬並沒有誆他,鞋印也能作為證據。
但前提是要有省廳刑偵總隊的專家出具的足跡鑑定書才行,雖然市公安局和玉華分局的人都知道韓彬是足跡鑑定方面的專家,但是韓彬沒有證,在法律層面就不好使。
但想要從刑偵總隊獲得足跡鑑定書,這個流程是比較長的,至少也要等一週。
沒辦法,任何事情都要走程式,更何況是人命關天的事。
……
十二月十五號,中午。
民心河岸邊。
李輝站在河邊,一邊啃煎餅,一邊看著不遠處的民心河。
這兩天,天氣愈發的冷,打撈工作也很困難,因為民心河早晚溫度較低、光線較暗,所以打撈工作在上午十一點到下午三點之間,其餘的時間無法進行打撈作業,這也是遲遲沒有找到證據的原因。
這是客觀自然原因,也非人力所能改變。
“嘭……”的一聲,打撈人員浮出水面,李輝將剩下的煎餅栽進嘴裡,一溜小跑的趕了過去。
打撈人員爬上岸邊,左手關掉頭上的探照燈,摘掉了手上的面罩,右手拿著一個揹包。
李輝快步走過去,戴上手套,接過打撈人員的揹包,拿在手裡仔細檢視,跟影片中婁鶴翔揹著的包一模一樣。
李輝深吸了一口氣,將揹包開啟,裡面裝著藍色羽絨服和一個損壞的小型攝像機,已經被摔的不成樣子了。
羽絨服的顏色和嫌疑人穿的一樣,上面還沾了血跡。
攝像機顏色、品牌、款式和金志文丟失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