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曾平就收到了車主資訊。
車主,樊朋義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90年6月23日
手機號,15184853XXXXX
地址,玉華區,勝華大街,旺達公寓,
旺達公寓距離停車場不近,開車至少需要二十分鐘,將車停在這麼遠的位置,顯然是有些不正常的。
而且,根據停車場的記錄,這輛車停放到這裡後,就沒有再離開過。
以曾平的經驗來看,這輛車的嫌疑很大。
當然嫌疑歸嫌疑,還是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輛車就是去過琴島遊樂場的套牌車。
曾平沒有讓人貿然搜查車輛,而是準備先找到車主,請對方配合調查。
車主有一定的嫌疑,既然已經有了他的住址,曾平就沒有打電話傳喚,而是準備直接帶人當面傳喚。
二十分鐘後,一行人趕到了旺達公寓。
這個一個獨棟的公寓,總共有五層樓,公寓沒有獨立的院落,前面就是店鋪。
公寓的門口寫著出租資訊,租賃辦公室就是一樓大廳右側的房間。
曾平直接帶人進了公寓大廳,右手邊的房間寫著值班室。
魏子墨敲了敲門。“咚咚。”
“進來。”屋子裡傳來一個年輕男子的聲音。
曾平帶人進了值班室。
裡面放著一張床,一個書桌,書桌上放著一臺電腦,旁邊還有一個玻璃櫃,玻璃櫃上掛著兩大串鑰匙。
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子正坐在電腦桌旁做表格,扭頭望向曾平等人,似乎有些納悶,怎麼一下子來了這麼多人,看著也不像是租房的。
曾平問道,“您好,請問您是公寓的負責人嗎?”
“對,你們是租房,還是有啥事?”
魏子墨亮出了警官證,“我們找人。”
“警察。”男子趕忙站起身來,有些意外,“你們要找什麼人?”
曾平上下打量著對方,“你叫什麼名字?”
“褚少輝。”
“這公寓是什麼性質的,都歸你們管,還是隻管一部分?”
“這公寓都是我們公司的,只租不賣。”
曾平點了點頭,他看到這個公寓的結構後,就有一定的猜測,不是不想買,而是產權方面的原因。
“我們正在找一個叫樊朋義的人,他的居住地址就是你們公寓,請你幫忙查一下。”
褚少輝問道,“他手機號多少?”
“15184853XXXXX”
褚少輝坐在電腦桌旁,噼裡啪啦的敲著鍵盤,“找到了,樊朋義住在317房間。”
曾平俯身檢視電腦,“他在這住多久了?”
“他住的時間不短了,去年就在這租了,還調了一次房子,他名字我叫不上來,但經常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