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斌恍然大悟,“這樣呀,你要問的人叫什麼名字,說出來看看,我認不認識。”
“2017年,您在西青路開餐館的時候,有一個叫‘趙哥’的男子,經常去你們餐館吃飯,他經常點一道溜肥腸,您還有印象嗎?”
“趙哥?”李友斌想了想,“多大年紀?”
“應該比您稍微大一些。”
“都過去這麼久了,這我可得想想……”李友斌沉默了好一會,說道,“對,我想起來了,我以前開餐館的時候,的確有一個姓趙的客人經常去吃飯。他叫啥名我不清楚,不過見了能認識。”
韓彬想當面詢問,瞭解更多的情況,“您在琴島嗎?”
“在。”
“我們想當面給您做個筆錄,不知道您方不方便?”
李友斌詢問,“需要我去警局嗎?”
“不需要,我們也可以直接去您家裡,或者在外面約個地方。”
這種形式的筆錄並非強制性的,韓彬沒辦法要求對方立刻趕到警局,最好的辦法還是他直接去,可以節省不少的時間。
“那行吧,我知道附近有一家茶樓,咱們就約在那吧。”而後,李友斌說了茶樓的地址。
“沒問題,四十分鐘後見。”韓彬說完,就結束通話了手機。
林紅萍迫不及待的問道,“警察同志,找到趙哥的線索了嗎?”
“暫時還不清楚,我要找李友斌當面談談,等事情查清楚了,會第一時間放你離開。”韓彬安撫了對方几句,收拾東西離開了審訊室。
“趙明,你去技術隊找素描師,請他跟咱們一起去現場。”
趙明應了一聲,快步離開了。
林紅萍也見過趙哥,韓彬也會讓她描述嫌犯的長相,不過時間已經過去了幾年,人的記憶會有些模糊,再加上一個人在描述事物的時候會帶有一定的主觀判斷,兩個人更準確一些。
“叮鈴鈴……”就在此時,韓彬的手機響了起來。
韓彬拿出手機一看是包星的號碼。
“喂。”
“韓隊,我和李姐到了玉華分局的大院,您在哪,我們過去找您。”
“你們在下面等會,我們這就下去了。”
韓彬下了刑偵大樓就看到了李琴和包星兩人,跟兩人聊了幾句。
這時候趙明也帶著技術隊的人趕到了。
做筆錄也沒什麼危險,不需要太多人去,韓彬就讓趙明留在了玉華分局,他帶著李琴、包星、技術隊的人去做筆錄。
人手充足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個人值班還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