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輝道,“嫌疑人有沒有可能是步行離開的。”
魏子墨答道,“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嫌疑人一直戴著小丑面具,還有小丑的裝扮,如果是步行離開,為了不引人注意,他肯定要脫掉小丑裝扮。”
“這裡就有會兩個問題,第一小丑裝扮要想不被警方發現,要麼就地藏起來,要麼裝進包裡帶走,但嚴格來說這兩種辦法都不太保險,前者很容易被警方找到,如果在面具和服裝上提取到DNA,等於是留下了定罪的證據。”
“如果是將小丑服裝放進包裡帶走,目標會較大,因為不光有小丑服裝、還有頭盔,那個揹包不會太小,我在檢視監控的時候,都會比較注意拿包的路人,一樣會增加暴露的風險。”
“再一個,這個嫌疑人一直沒有露臉,如果他要是步行離開,肯定不能再戴小丑面具,就增加了露臉的風險,一旦被攝像頭拍到,很容易暴露。”
“我個人認為嫌疑人應該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離開的,而這個交通工具很可能是汽車。”
曾平問道,“交通工具可不止電動車和汽車,你怎麼確定是汽車,不是摩托車?”
魏子墨繼續說,“這也是我的推測,因為遊樂場的遊客大部分都是乘坐汽車去的,如果乘坐摩托車反而會比較顯眼,很容易被警方盯上。”
曾平靠在椅子上,皺眉道,“你的推理思路是沒問題的,但這也是最大的問題,遊樂場當天有數百車流量,如果嫌疑人乘坐汽車離開,排查難度會非常大。”
如果真對車主進行排查,查的可不僅僅是車牌號,還要給車主做筆錄,核實車主的不在場證明,這個工作量太大,短時間內很難完成。
杜奇提議,“那咱們就增派一些人手,請當地派出所協助,沒準還真能以車找人,查到兇手的身份。”
韓彬沉吟了片刻,“從嫌疑人購買其他人實名制的手機號來看,這個嫌疑人是有一定反偵察能力的,我覺得他就算開車,也很可能是開的套牌車。”
李輝點點頭,“韓隊說的有道理,如果真是開套牌車,咱們就算找到了那輛車,也未必能查到嫌疑人的身份。”
韓彬話鋒一轉,“有得必有失,嫌疑人用這種方法,或許能降低被查到身份的風險,同理,他也增加了暴露的風險。”
孫曉鵬有些不解,“韓隊,您這是什麼意思?”
韓彬解釋道,“我的意思很簡單,既然汽車車主的身份排查難度較大,那咱們就直接查車牌號,嫌疑人很有可能使用套牌車,只要查到汽車和車牌不符,那這輛車很可能就是嫌疑人的車。”
“只要確定了嫌疑車輛,即便車牌號是假的,無法透過車牌號找到車主,也可以透過沿途監控追蹤。”
戴明涵聽完後,敲了敲桌子,“韓隊的提議不錯,能夠減少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量,魏組長,就按韓隊的意思去查。”
“是。”
眾人又開始討論如何追查趙哥的線索。
會後,戴明涵將韓彬留下來,單獨聊了一會。
戴明涵分管刑偵大隊,要安排的工作太多,不可能將所有的精力都放到這個案子上,案件的偵查主要還是靠韓彬。
……
回到辦公室後,韓彬和曾平商量了一下,他盯著一組,曾平負責二組,有情況兩個人及時溝通。
韓彬之所以這樣安排,也是怕曾平會彆扭。
雖說韓彬現在是專案組副組長,但曾平以前畢竟是他的領導,一時半會在心態上肯定難以扭轉。
大家各負責一組,也就沒有誰命令誰的尷尬了。
安排完工作後,韓彬倒了一杯茶水,坐在椅子上一邊翻看現有的證據,一邊喝茶。
案子查到現在,一共找到了四個有嫌疑的物件,分別是張莉、任波、宋博輝、林紅萍。
其中張莉和宋博輝跟死者關係較近,也有一定的作案動機。
至於林紅萍和任波暫時還沒有發現跟死者之間有關係。
“噠噠……”就在此時,一陣腳步聲響起。
一個戴著眼鏡的男子從外面走了進來,看到韓彬後,忍不住笑道,“韓隊,昨天光忙著勘察現場了,還沒顧得上跟您打招呼。”
韓彬起身,“魯文來了,跟我還客氣啥,坐。”
魯文將一份報告遞給了韓彬,“韓隊,我們按照您的要求,查了嫌疑人‘趙哥’的手機號,手機號暫時無法接通,不過,我們查到了機主的身份。”
“好。”韓彬應了一聲,接過資料檢視。
機主,趙洽波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2年7月5日
籍貫,琴島市,南城區,西關鎮1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