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刑偵大隊第三審訊室。
樊先儀被拷在審訊椅上。
韓彬和包星二人負責審訊。
韓彬將手上的資料往桌子上一放,“我是該稱呼你楊瀟,還是樊先儀?”
樊先儀笑了笑,“楊瀟是我以前同學的名字,我挺討厭他的。”
韓彬最怕的就是嫌犯不說話,只要肯說就是一個好現象。
韓彬指了指背後牆上的字,“知道這幾個字怎麼念什麼嗎?”
樊先儀瞥了一眼,“我好歹也是大專生,字還是認識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既然認識,那就不用我解釋什麼意思了吧。”
“您吶,用不著解釋,解釋我也不愛聽。”樊先儀一副無所謂的模樣。
“周晶晶你認識嗎?”
樊先儀晃了晃脖子,“想不起來了。”
“那我就提醒你一下。”韓彬拿著一張周晶晶的照片,放到了審訊椅上,“這是她的照片,看仔細了。”
樊先儀瞅了一眼,“哦,是這個妹子呀,我好像在電視上見過,那個節目叫什麼來著‘我們一起發電吧’。我媽就愛看這個節目。”
韓彬順勢說,“你也是透過這個節目認識的她,將她當成了作案目標。”
樊先儀聳了聳肩膀,“你說是就是吧。”
“砰!”包星一拍桌子,“什麼叫我們說是就是,你自己幹過什麼不清楚?”
樊先儀斜瞥了包星一眼,又撇了撇嘴,彷彿再說你嚇唬誰呀。
韓彬繼續問,“你怎麼殺的周晶晶?”
樊先儀想了想,“用尼泊爾軍刀砍死的。”
周晶晶是被勒住頸部窒息而死,樊先儀根本是在瞎扯,殺人方式對不上,證詞沒有絲毫意義。
透過幾個問題,韓彬已經摸清了對方的態度,常規的詢問恐怕很難見效。
樊先儀連殺兩人,綁架一人,還製作了危險物品,他即便認罪態度好,也會被判死刑。
想要讓他配合警方審訊絕非易事。
韓彬換了一個問題,“你在小馮村是不是租過房子?房東叫柳學智?”
“是。”
“我們在你租住房子外面,找到了一雙黑色狗爪印底紋的鞋子,是不是你的?”
“你也說了那是外面,又不是在我租住的房子裡面,憑什麼說是我的?”
“第一,有一種技術叫DNA鑑定,第二,我們是有人證的。”
樊先儀嘆了一口氣,“那就算是吧。”
“鞋子是從哪弄來的?”
“買的。”
“在哪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