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為超浴池殺人案的受害者名叫林秋雲,死的時候34歲,在一家食品公司工作。
家庭成員有父母、丈夫、女兒、妹妹。
韓彬仔細檢視了浴池殺人案的卷宗。
當年的調查方向,主要以監控為主,朱為超作案的時候戴著帽子,在有攝像頭的地方都低著頭,也算是比較小心了。
不過,警方檢視了大量的監控,還是看出了一些他的特徵,比如體型、帽子的顏色、灰色的揹包、以及作案時間等等。
從被害人小區監控,到街道商鋪監控,以及天網監控,一點一點的排查,最終鎖定了幾名重大嫌疑人,而朱為超就是其中之一。
兇手在犯罪現場留下了DNA,經過比對跟朱為超的DNA完全吻合。
朱為超被抓後,一開始不肯交代,足足審訊了數日才招供,他承認林秋雲是自己殺的,並敘述了殺人的過程,與警方找到的證據完全吻合。
但是,朱為超自始至終都沒有供出同夥。
當年案件定性為入室搶劫強健殺人案,並沒有往僱傭殺人那邊考慮。
而這兩種兇殺案的性質是不同的,調查的方向也有些不同。
如果是單純的入室搶劫強健殺人案,之前的偵查方式並沒有錯。
這種案件的隨機性比較強,很多都是流竄性的作案,一般都是從證據方面著手調查。
而僱傭殺人案則不同,這屬於有針對性質的殺人。
說白了就是熟人作案。
彼此之間肯定有一定的糾葛,愛恨情仇或者利益。
調查方向主要以受害人的周邊關係為主。
因為陌生人無冤無仇,不可能會花錢僱傭殺人,林秋雲即便死了,對僱傭者也沒有好處。
林秋雲的女兒還沒有成年,暫時被排除在外。
韓彬考慮一番後,決定先聯絡林秋雲的丈夫,從他那裡瞭解一些情況。
林秋雲的丈夫叫程繼文,卷宗裡有他的聯絡方式。
不過,距離案發已經過去了兩年多,誰也不敢保證他是否換了聯絡方式。
片刻後,手機接通了,韓彬開門見山道,“您好,請問是程繼文先生嗎?”
手機裡傳來一個男子的聲音:“是我,你哪位?”
“我是琴島市刑偵大隊的韓彬,想跟您瞭解一些情況。”
手機的另一頭沉默了片刻,“你是警察?”
“對,我是市公安局的。”
男子的語氣中帶著些許疑惑,“你找我瞭解什麼情況,我跟你們警察沒有什麼交集。”
“我們想跟您瞭解一下林秋雲的案子。”
手機另一頭沉默了一會,“我愛人的案子不是已經偵破了嘛,還有什麼好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