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萃路和昌元街交口附近。
一輛越野車停在路口,韓彬三人陸續從車上下來。
根據任建華手機號定位,失蹤前三天,他很有可能住在這附近。
這附近屬於老城區,大部分都是低層樓房,街道兩側都是商店。
趙明掃了一眼空蕩蕩的街道:“這附近說大也大,說小也小,咱們怎麼確定任建華的具體住址。”
基站定位只能確定大概位置,無法進行精準定位。
韓彬環視了一眼四周:“任建華要好的幾個同學都不是本地人,他借住在同學家的可能性不大。我剛才看了,這附近有一個酒店,還有一家網咖,他最有可能住在這兩個地方。”
無論是酒店,還是網咖,暫時都還沒有營業。
不過對於警方來說,聯絡到負責人並不是難事。
十分鐘後,酒店的後面出來了一箇中年男子,叫劉毅,自稱是酒店的負責人。
酒店的規模並不大,只有上下三層,檔次算不上太高。
韓彬亮出警官證,表明了身份。
劉毅打量了三人一番,目光落在了韓彬身上,“警察同志,您怎麼稱呼?”
“我姓韓。”
“韓警官,來我們酒店有什麼事嗎?”
從後門進了酒店大堂,韓彬三人坐在沙發上,“你們酒店住著多少人?”
劉毅露出一抹苦笑:“還沒有營業,酒店一直沒人我也不放心,就過來看個門。”
韓彬也沒再多問,開門見山:“我們今天上門,是想讓你幫忙查一個酒店客人的住房記錄。”
劉毅露出一抹鄭重之色,“韓警官,我們酒店早就關門了,年後真沒營業。”
“我要查的是年前的住房記錄。”
劉毅明顯鬆了一口氣,“具體是什麼時候?”
“1月9號到1月11號之間。”
“您知道那個客人的性命和身份號嗎?”
“任建華,身份證號15……”
“您稍等,我去給您查一下。”劉毅起身走到了櫃檯旁,開啟電腦查詢。
過了一會,劉毅開口道:“有,這個任建華在我們酒店住過,入住時間是1月8號下午四點。”
“退房時間呢?”
“上面顯示著他沒有退房,直接不辭而別,按照我們酒店的規定,我們給他保留了三天的住房,他現在還欠我們三天的房費。”
“這是什麼規定,我怎麼不知道?”趙明反問。
“這個……”劉毅欲言又止。
“任建華有沒有物品留在酒店?”
劉毅瞥了一眼電腦螢幕,“有,就因為他沒有退房,而房子裡還有他的物品,所以我們給他保留了三天的住房。”
趙明哼了一聲,“剛才我問你,為什麼不說清楚?是不是想私吞任建華的物品。”
“沒有沒有,我是開門做生意的,怎麼可能做這種事。”劉毅趕忙否認。
“任建華的物品在哪?”
劉毅沉默了片刻,“放在儲藏室的一間櫃子裡了。”
“帶我門去。”
劉毅應了一聲,從櫃檯後面的抽屜裡拿出一把鑰匙,帶著韓彬等人去了酒店一樓走廊的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