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強緩緩抬起頭,嚥了咽口說:“我、我想要跟煙。”
韓彬站起身,點著了一根菸,遞給了他。
黃強用力吸了幾口,過了好一會,情緒才平穩下來:“你說的沒錯,車是被我賣了。”
“賣給誰了。”韓彬問道。
“有件事,我要說清楚,這輛賓士車是我撿的,賣了應該不算犯法吧。”黃強答非所問道。
“你確定是撿的,不是偷的?”
“我確定。”黃強大聲說道。
韓彬皺了皺眉:“在哪撿的?”
“靜安胡同。”
“你知不知道那是死者的車?”
“不知道。”
“車鑰匙是不是在死者身上?”韓彬確認道。
黃強瞅了瞅韓彬,目光堅毅道:“沒有,車鑰匙距離死者有一米,我是在地上撿的。”
“砰!”
李輝一拍桌子,呵斥道:“胡說八道,那輛賓士車明明就是你偷的,車鑰匙也是從死者手裡拿的。”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車是我偷的?”黃強反問。
韓彬笑了笑:“煙沒白抽呀,冷靜下來了,還挺會避重就輕。”
“我說的是事實,車鑰匙是我從地上撿的,我沒偷。”黃強說道。
“昨天清晨,你和死者範振業之間沒有直接接觸?”韓彬確認道。
“沒有。”黃強回答的很乾脆。
從地上撿的車鑰匙,跟從死者身上拿走車鑰匙,可以說是兩種性質的案件,而現場又沒有攝像頭,只要黃強咬死了不承認,還真有疑罪從無的可能。
“黃威可是親眼看到,你從死者身上拿走的車鑰匙,還有幾百塊錢的現金,你還敢狡辯。”李輝道。
“警察同志,這話你就說錯了,你當時根本不在現場,黃威膽子小的很,看了一眼就嚇跑了,他根本就沒敢仔細看,錢和車鑰匙都是在死者周邊一米的距離撿的,他之所以說我是偷的,完全是出於妒忌。”黃強說道。
“就算你是在距離死者一米的地上撿的車鑰匙,你就沒有想過,那個賓士車鑰匙可能是死者的嗎?”李輝反問。
“沒有,他一個窮乞丐,衣服穿得比我還破,我根本沒想過他能開的起賓士車,自然也不會認為賓士車鑰匙是他的。”黃強越說越順嘴,也越發的自信。
“行呀,理由倒是不少。”韓彬哼道。
“警官,我說的都是實話。”黃強一本正經道。
“這個問題先不討論,賓士車你賣給誰了?”韓彬話鋒一轉道。
“警官,我覺得還是先把偷車和撿車的性質定下來,再談賣車更好一些。”黃強說道。
“我再問一遍,你把車賣給誰了?”韓彬厲聲說道。
黃強瞅了韓彬一眼,既不敢頂嘴,也不回話,又低下了頭。
擺明了一副想要避重就輕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