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分鐘後。
一個小年輕到了金沙灘,上身穿著緊身T恤,脖子裡帶著一條金項鍊,嘴裡叼著牙籤,還帶著一副墨鏡。
韓彬瞅了他一眼,有些哭笑不得:“陳三,你這是啥打扮呀?”
“彬哥帥不帥?”陳三擺了一個pose。
“土。”
“別鬧。”
“是真土。”韓彬走過去拽了拽他的金鍊子;“都什麼年代了還戴這玩意。”
“彬哥,你輕點拽,這是鍍金的,磨掉了皮就沒法戴了。”
“把墨鏡摘了,大晚上的不嫌黑呀。”韓彬有些無語。
陳三的大名叫陳德福,因為偷電瓶被抓過,這小子記吃不記打被抓了不止一次,屬於那種大事不犯小事不斷的人。
韓彬在派出所當民警時,參與了對刑滿釋放人員的教育幫扶活動,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困難、問題,促進了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
陳三就是韓彬幫扶的物件,兩人接觸的時間長了,韓彬才知道陳三為何屢犯不改,直接原因是缺錢,根本原因是覺得生活太平淡,總想著找點刺激,否則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為避免對方想找刺激而犯罪,韓彬發展他成為了線人,即找了刺激、又不會犯罪、還能掙點錢花,可以說是一舉三得。
陳三哪能不樂意。
韓彬扔給他一瓶啤酒,跟蔣安陽打了個招呼,就向著海邊的方向走去。
陳三咬開啤酒瓶,灌了一口啤酒:“彬哥,聽說這邊淹死了一個女的,長得挺漂亮、連衣服都沒穿是不是真的?”
“從哪聽得爛七八糟的?”韓彬有些哭笑不得。
“下午打麻將聽人說的。”
陳三又灌了一口啤酒,已經快見底了:“這啤酒味還不錯,就是少了點不禁喝。”
“改天換個地請你喝個夠。”韓彬道。
“嘿嘿。”陳三笑了笑:“彬哥,你今天找我來有啥任務?”
“就是你說的那個女屍案。”
“窩草,這案子是你在辦。”
“對。”
“那女屍到底穿沒穿衣服?”陳三露出好奇的神色。
韓彬“……”
“開個玩笑,我只是沒想到會這麼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