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才講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許平安對著林泉嘆了口氣,說道:“既然你決定不好,那我就當你不同意好了,來日有緣再見。”
說罷,許平安轉身就走。
這種事也談不上誰對誰錯,嚴格說起來,許平安的行為也是可恥的,因為賺的多了就要違約——畢竟要是隻拿到了點破爛,許平安也是不可能提出要求改二八比例分配的。
但是話說回來,血旗冒險者小隊的資本家作風也是很重的,只出一個門票,不提供任何後勤服務、裝備藥品,所有的收入卻要佔走七成,還沒有“撫卹金”、“傷殘補助”,最重要的是這門票還是可以重複利用的,隨時可以趕走冒險者換人進入。
沒實力沒本錢的時候被資本家壓迫也就算了,如果有反抗的能力卻不反抗才奇怪。
放棄血旗冒險者小隊的身份也是不虧的,包裡那麼多掉落物品,隨便賣點掉,輕輕鬆鬆就能再買一個進入落霞島異世界的門票,絕對不會耽誤考核任務。
至於被林泉、陳文貴等人去法院起訴?
別逗了,蔡許鯤這個人根本就不存在,法院傳票能送的到才怪。
“等等!”
沒等許平安走開兩步,林泉終於反應過來了,對著許平安的背影大聲的喊道。
雖然林泉的臉漲得通紅,彷彿受到了極大的屈辱,但是心中的利弊得失,還是督促他做出了正確的選擇。
不同意,那就什麼掉落物品也拿不到,還會失去一個幾乎不可能再找到的強力打手,也許去法院起訴,可以在幾個月後拿到幾千太亞幣,但這有屁用?
自己還會成為一個笑柄,一個連自己隊伍裡隊員都鎮不住的隊長,老爺子知道了,怕是自己的異世界開發公司計劃也要黃了。
而同意···雖然自己從先前的拿七成變成了拿2成,比例上看收入暴跌,但是要看實際獲得的好處,蔡許鯤這次搶了一揹包的掉落物品,甚至還有兩把武器,就算只分到20%,搞不好也有上百萬,這麼一筆收入,比隊伍其他打工仔加起來不吃不喝乾一個星期還要多的多。
最重要的是,這還只是第一天···殭屍防禦大作戰,聽說每天晚上都在上演,讓許平安天天去搶,還怕不能發財?
甚至在上星期,聽說還從礦洞中衝出來過一隻“屍王”,雖然造成了礦洞營地的防線洞穿,以及不少冒險者的受傷甚至死亡,但是“屍王”被殺死後,也是掉落了35級的技能書和其他天價寶物!
如果接下來幾天,能再出現一隻屍王,想必靠著許平安,還是有蠻大的機率搶到點什麼的,到時候必然賺的更多。
“我···我同意了,就按你說的,二八分,你八,我二!”
林泉做了個深呼吸,將腦海中的屈辱感和不痛快甩開,向著許平安說道。
“好,重新擬份合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