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響起。
蘇煙看了一眼號碼。
接起。
“喂?”
電話那頭
“星,有任務。周媛要你去給她當保鏢,三個半月。”
蘇煙聽完拒絕
“我沒空。”
那邊道
“她的要求是週六周天。四百萬。”
蘇煙聽著頓了頓。
“四十八小時?”
“不,根據她開工收工的時間來定。只要確保她每天晚上回到酒店就可以。”
蘇煙聽著,猶豫,道
“這本身沒什麼意義,在劇組會有保安人員,而且人多眼雜,很難有動手的機會。”
再者,她只是每週僱兩天,實在是·····太浪費錢了。
她的拍檔提示
“四百萬,星,你接吧?”
這可是錢啊,送上門的錢啊。
這麼簡單的任務,關鍵人家還專門指定了非要星來接。
如果換其他人就不要了。
那個搭檔覺得,保鏢是假,估計是衝著星這個人來的。
畢竟,當初周媛發的那條微博他也看了。
那蓋世英雄不就是說的星嗎?
花四百萬來尋找她的蓋世英雄。
能說什麼??
豪氣。
蘇煙當然不知道她搭檔在想什麼。
只是在看時間是否合理。
她本是答應了周媛當助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