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平臺私下裡商量的這個比賽,基本上算是已經確定下來了,大家達成了共識,同時還簽訂了合同,搞的比較正式。
合同當然得有的,說白了誰都信不過誰,什麼人品之類的,在這裡通通靠不住。
大家本來就是競爭對手,哪來的什麼人品一說。
要是你特麼輸了不承認怎麼辦,還真有這種可能性呢,所以大家都約好了,一定得籤個合同才行,主要就是為了針對風雲直播這邊,生怕他們耍賴了。
畢竟這種事情呢,不適宜宣傳出去,就算人家耍賴了,也沒什麼辦法,你難道還能直接出去,對外公佈說xx平臺不要臉,輸了不打算給錢嗎。
回頭人家一聽,好傢伙呀,你們幾個平臺私下裡玩的這麼大?比賭博還要嚴重,引起了一些輿論的話,那就比較慘了。
本身現在上面對直播平臺,還有短影片應用這些新生產品,監管的力度都是比較強的,你要是搞事情的話,那就等著吧。
簽訂了合同之後,那就不說了,輸了就是輸了,你要是賴皮的話,直接拿著合同法庭上見吧,雙方的律師準備好。
別的不說,鬥漁的法務,那是一等一的強,打官司就很少會輸。
跟某大公司差不多,什麼都逮到抄一遍,但是我特麼法務厲害,你拿我沒辦法,反而我要是想告你的話,那真是一告一個準。
而且在簽訂了合同之後,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四個平臺雖然不對付,可現在也算是一條船上的人了。
彼此都有點心照不宣的意思,這件事保持了一定的默契,反正大家就私下裡搞,誰都別往外邊說。
真曝光出去的話,誰都沒什麼好處的。
蘇楠看到了合同之後,那就更加的開心了,這下子錢是跑不掉了,真要是贏了的話,他們怕是賴賬都賴不掉的。
當然了對於蘇楠來說,拿到錢的前提,是你得贏了才行,不然的話,那就是白虧,這一次想要贏,恐怕也不是個容易的事情。
距離比賽開始,還有兩天時間,這個也是大家溝通了之後,一致決定的。
具體的比賽細則,也都是大家溝通之後來決定的,目前還沒說好,又不是什麼正式的比賽,這個都好說。
給了兩天的時間呢,是因為要選人,一個平臺出二十個人,一共加起來是八十個人去參加比賽。
講道理一場比賽中八十個人,已經算是挺多的了,基本上可以當成平時的遊戲來打。
對於風雲直播來說,挑哪些人,這個倒是個關鍵,肯定得找那種實力強勁一點的了,什麼名氣之類的,這個時候都可以忽略不計。
反倒是一些小主播,可能聲名不顯的,可是技術還挺不錯的,這個時候就能派上用場了,反正也是風雲直播的註冊主播,這個沒什麼問題。
之前在商量的時候,還明確的說了,必須是本平臺的主播,而且註冊時間,得在一個星期以上。
這明顯就是不想讓你找外援,像之前蘇楠帶著木易一起參加官方的那個平臺爭霸賽的時候,明顯就是鑽了空子。
木易壓根就不是鬥漁的主播,直接當場去註冊一個,然後就沒什麼問題了,現在有了這個規定之後,再想搞出那種操作,明顯就不太可能了。
再說的明白一點,這個就是在針對風雲直播的,知道你那邊人少,不讓你鑽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