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金元,這價格對於江昀來說,實在太昂貴了。
當初,他身上的錢最多的時候,就是在買‘樂雲護心鏡’之前,手裡有七個隱元,換算下來也就七十金元罷了。
然而,‘樂雲護心鏡’是什麼東西?臨之境以下的攻擊,可以完全抵擋一次,這玩意兒關鍵時刻是能夠拿來保命的。
而這把槍呢?
除了好看之外,實用性上……有當然是有一點的,但並不多。
如果江昀買上這麼一把槍,碰到敵人掏出來先來一發,是有用的。他捱過火銃的子彈,當時啟三星的他,中槍也會受不輕的傷,要是子彈打到腦袋、脖子、心口之類的要害處,可能也會要命。
按照當初他在回香鎮那裡挨槍的感覺來看,這種槍械,在面對啟七星的對手的時候,依然會造成一定的威脅——不太大就是了。
以他自己當前的實力來看,如果有個人,突然掏出一把短銃,朝著他連開三槍,他還是有些難應付的。致命肯定不會,只要別擊中眼部這種極為脆弱的地方,其他的位置他應該不會死,但受傷免不了。
出於這個原因,他願意買一把可以隨身攜帶的手銃備用,以防不時之需,更別說這把槍可以同時壓入三顆子彈,比一般的熱武器好用多了。
然而……它太貴了。
七十金元,都夠在盛江城買一套小房子了。而他拿著這筆錢,去隱世會的倉庫裡,搞不好還能淘到一些別的好東西。
這並不是說這把手銃不值這個錢,但它的主要價值,都在其‘工藝品’、‘收藏性’的價值上。江昀要是很有錢,他不介意買一把,純為了自己喜歡也無不可。
可他現在沒這種資本。他再不是以前那個衣食無憂的廬州江公子了,他現在是個窮逼。
遺憾的搖了搖頭,江昀把手銃放下。
雖然很喜歡,但只能放棄。
然而,話還未說出口,他聽到耳邊腳步聲傳來。側過視線一看,是‘花水’趙赫。
趙赫手裡拿著一張銀行兌票,在上面寫上金額、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放到了那商人的手裡。
“趙師伯……”
趙赫笑著將禮盒放到了江昀的手裡,道:“作為臨別之禮物了。”
江昀擺了擺手,說道:“太貴重了。”
“是不便宜,但值得。”
看到江昀還欲再推辭,趙赫用了點力氣,不由分說的將東西塞到了江昀的手上:“不要再推說什麼了,來山莊這許久,我還未送過你什麼呢,收著吧。這點錢於我來說,也不算什麼。”
“好吧。”
江昀沒有再推辭,將東西給收下了。
這東西的實用價值先放在一邊,但江昀確實是很喜歡沒錯了。
前世作為一個男生,心裡總有點槍械夢,只是限於環境和條件,摸不到玩不到。如今到了這麼個新世界,有條件過把癮總是舒服的。
那商人拿著銀行兌票走人之後,隊伍隨即也很快重新聚齊。
再然後,一行人離開車站,先行在建安城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