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小蛾子。
太好了,就一個谷小白,戰鬥力折半。
然後兩邊的人就開始默默的搬東西,正所謂先禮後兵,剛才已經寒暄完了,接下來雙方就是對手了。
明哥還是不由自主地注意著谷小白。
看谷小白回身拎起來了琴包背在背上,然後又拎了兩個小箱子,不知道里面裝的什麼樂器。
又對明哥等人笑笑,點點頭,轉身向大堂的方向走去。
“完了完了……”樂隊裡的鼓手看著谷小白的背影,“這業餘樂隊不簡單啊……”
鼓手也認識谷小白?
明哥剛想上去問,就聽到那鼓手道:“這小子長這麼帥,到時候一出場,不就是全場的女賓都被吸過去了……婚禮女賓這麼多,她們一開心,我們就危險了……”
然後他又嘀咕:“長這麼帥,來玩什麼搖滾嘛!”
“對啊對啊!”其他幾個人附和。
“待會努努力,把這小子幹掉!”
“讓別人知道,搖滾比長得帥更重要!”
玩搖滾樂隊的很多人,初衷都是為了吸引女孩子的注意。
像谷小白這種,玩什麼搖滾,隨便站那裡都把女孩子吸光了,他們還怎麼辦嘛。
明哥以手加額,你完全擔心錯了方向好嘛……
明哥現在只在糾結一個問題。
是讓他們先了解一下谷小白到底是誰,讓他們提防一下。
還是讓他們不要知道谷小白是誰,免得到時候被嚇到呢?
在兩個不同的選擇之中糾結,明哥接下來就基本上沒怎麼說話。
“我其實長得也蠻帥的嘛……”主唱嘀咕。
“呸,不要臉!”雖然主唱確實蠻帥的,畢竟主唱往往都是樂隊裡比較帥的那個。
但是……大家還是義無反顧地噴了他一臉。
“鑑於你這麼不要臉,你今天就搬這個吧。”貝斯手把一個大箱子給了主唱,把他的臉擋住了。
東城的豪華酒店多如牛毛,但東城酒店是比較有歷史,也比較有文化底蘊的一個。
它的附近,都是大劇院、大的演藝場所,距離西街也很近,所以很多的藝人明星,都喜歡下榻在這裡。
而它也有一個面積頗大的大廳,承接一些藝術沙龍、單位晚會、小型演出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