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開庭是在一週後。這期間,凌俐他們得到了檢察院的證人名單。
果然,證人叫木酌,正是當年將秦興海用來還債的五萬元換掉,又讓他染上毒癮的狐朋狗友。
這個人消失了五年,弗一出現,便將他們這一個多月的心血毀於一旦,也很可能讓祝錦川蟄伏五年的隱忍得不到任何回報。
凌俐抱著頭很是懊惱。哪怕遲鈍如她,都能很輕鬆想到檢察院將會重構一條怎樣的證據鏈。
吸毒致幻精神亢奮,還債不成又惱羞成怒,平時本來就吃喝嫖賭一身惡習的孽子,為了拆遷款和身故賠償金,弒父殺母,簡直是完美的推斷,符合法官這一自以為清高的群體對社會底層一切惡意的猜測。
不過,凌俐他們也不是完全的束手無策。除了讓案子往審委會上打的渠道,他們還申請了讓被告人和證人對質。
這一有些出格的申請本來只是試探一下合議庭的底線,結果沒想到,審判長居然很爽快地同意了。
祝錦川得知這一訊息的時候,很有些意外,揚著眉似笑非笑地盯著當時提交申請的凌俐:“當律師這麼多年,我還是第一次拿到這樣的申請。你運氣不錯,第一個刑事案件就能開這種眼界。”
說完,他也不管一頭霧水的凌俐,拿起大衣就出門,之後的好幾天,都在忙這件事。
除了那天被檢察院突然襲擊一時亂了心神有些焦急,之後的祝錦川,一直雲淡風輕波瀾不驚的模樣,凌俐也漸漸安下心來,不再對新證人的出現焦灼不安,也直覺認為,祝錦川一定能找到解決方法。
然而,第二次開庭,慘淡的現實給了她當頭一擊。
檢方拋卻一審二審確立的一切證據優勢,在當庭出示了秦興海被逮捕歸案的記錄後,便是對一二審中起到定罪關鍵作用的作案工具、勘驗筆錄、證人證言的出示。
凌俐輪流對證據問題展開質證,然而不管她說什麼,檢方或迴避,或偷換概念,總之就是不做正面回應。
比如,當凌俐提出對審訊時間的疑問,檢方果然以秦興海那時候才剛睡醒為由敷衍了過去,而對於秦興海那時候是不是真的剛睡醒,檢方是從他被抓捕的時間理直氣壯做了推斷,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反證能推翻這一點。
接著,凌俐又提出犯罪工具問題、口供反覆問題等,檢方都以一句“這個將在證人出庭中有明確答覆”。
對一二審的優勢證據,檢方僅僅宣讀,未做任何強調,對辯方的質證也毫不在意輕描淡寫帶過,似是對這些優勢證據一點都不看重,感覺把寶都押在了出庭證人身上,讓凌俐感覺到,事情似乎很不順利。
果不其然,木酌出庭作證時,檢方提出的問題顯然是經過嚴密的設計,巧妙的幾個問題,就將這一場博弈,引向了死局。
檢方的第一個問題:“秦興海曾經在你那裡購買過甲基苯丙胺片劑?”
木酌點點頭,言之鑿鑿:“最早我送過他兩粒麻古,他很快上癮,後來買了多次。”
檢方的第二個問題:“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秦興海是否向你購買了麻古?”
木酌再度點頭:“是,他買了兩顆。”
而檢方的第三個問題更是來勢洶洶:“案發已經五年,你怎麼能記得這樣清楚?”
木酌回答道:“那天夜裡我聽說秦家兩老口都死了,秦興海跑了,想起下午的事,我怕抓到秦興海他把我賣麻古的事供出來,就跑了。”
聽著木酌的回答,凌俐的心一絲絲沉了下來。
檢方詢問完畢,凌俐都還沒來得及發問,被告席上的秦興海卻已經激動起來,大叫著:“木酌,你對得起我嗎?我從沒想過要供出你,祝律師說你販毒多半是死刑,我供你出來會減刑,我也沒想過。你說,檢察院給了你多少好處?為什麼要把我供出來?”
他大吵大鬧著,法官好幾次敲擊法槌也不管用,只有法警出馬將他帶離法庭稍作冷靜。
秦興海退庭,庭審無法繼續下去。凌俐心頭有些憋悶,搖著頭苦笑起來。
師父說的天時地利人和,天時和地利,她倒是認可,可是對於人和這一點,卻是檢察院的人和。僅僅木酌一個人,便把他們前期的準備全部打翻。
檢方詢問證人完畢,短短十幾分鍾,便將整個案件勾勒出一條流暢又合情合理的線。
而且,這條線,果然和凌俐之前預想的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