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後,鄭啟傑故意殺人案,第二次的開庭。
同樣雒都中院,同樣的一號審判庭,不同的是,這次開庭是在下午。
時隔半個月,這第二次開庭引起的關注,絲毫不比第一次少。
這案子本來有些板上釘釘的意思,所以不怪余文忠前期費盡心思地渲染。
就按照表面上的證據來說,哪怕鄭啟傑一個字不說,沒有辯護律師,甚至自己在庭上認罪,這個案子,幾乎都是一面倒的結果——證據不足,鄭啟傑被無罪釋放。
但之前那次開庭鄭啟傑的“有罪供述”,給這個案子,添上了戲劇性的色彩。
甚至有少數知情人士開始斷言,這將是大天朝法治史上,一次重要的轉折點,透過這個案子的結果,可以真正檢驗,在經歷了這麼多年的刑事訴訟制度變革後,司法機關斷案的標準,有沒有從疑罪從輕,轉向疑罪從無。
所以,這一次審判庭裡的喧囂,比上一次更甚。
甚至,在法院門口都門庭若市,擠滿了沒有拿到旁聽證的媒體,饒有興致地攔住一個個路人,採訪他們對案子的看法。
作為被害人這邊請的律師,凌俐在門口就差點被攔住。當時她看著眼前十幾個話筒,腦袋一下子就懵了。
再聽到一個個記者口齒伶俐嘴裡連珠炮似的發問,耳朵裡嗡嗡一片,什麼都聽不見。
祝錦川也沒法救她——他也被圍了起來……
還好法警小哥夠機靈,以“再採訪會耽誤律師上庭”,從人海里把他們扒拉出來,送進安檢門。
等到了審判庭,凌俐特意觀察了一番。
旁聽席上人聲鼎沸,卻並沒有李澤駿的影子。
前幾天凌俐就得知,正如祝錦川所料,李澤駿是不會出庭作證的。
刑訴法規定,所有知情人有作證幫助司法機關查明案件事實的義務,可是這樣的義務,在李澤駿一再強調自己和案件毫無關係之下,又有政協委員的身份保護下,終於不用把自己暴露在鎂光燈下。
但祝錦川還跟凌俐透露,李澤駿現在不僅因為唐傲雪的事情焦頭爛額,多年前那起花枝第二精神病院發生的事故,也開始起底,相關人員相繼被約談,只怕情況不那麼樂觀。
不出所料,李澤駿不僅不來作證,連旁聽也不來了。看來他是知道輿論來勢洶洶,這一次主動避嫌了。
反而是上次要作為證人出庭的陳蓉,這一次坐上了旁聽席。
案情有重大變化,她的一點點證詞,已經微不足道了。
她更想看到的是,鄭啟傑的報應。
出來混的,遲早是要還的。這句話不僅適用於現在焦頭爛額的李澤駿,同樣適用於余文忠。
余文忠依舊在她對面,異常地沉默,低頭翻看著卷宗。而上一次他身旁的戚婉,已經換成了一個凌俐從來沒見過的小夥子。
看來戚婉當天在庭審上的表現,終究還是讓余文忠起了疑心。
至於她為什麼會反水的原因,還不知道余文忠查到沒有。
凌俐知道,余文忠這個看似油膩膩沒什麼底線的中年人,實際有著和他外表不相符的精明。
連續背叛兩個一心一意信任她的人,戚婉這一關,怕是沒那麼好過的。
凌俐垂頭看了看手邊厚厚的一疊證據材料。這些東西,都是警方前期提交給檢察院、又由檢察院裝訂入證據目錄的東西,算不上新證據,所以今天並不會擔心會被余文忠以已經過了訴訟時效為由駁回。
可就是這些不被余文忠重視的東西,將會徹底改變,這個案件的走向。
十分鐘後,控方就位、攝像錄音裝置就位、法警就位,被告人也就位。
供法官進出的小門終於開啟,五位合議庭成員姍姍來遲。等到審判席上響起一聲法槌後,鄭啟傑故意殺人罪一案,再一次復庭。
這一次的庭審,從上次斷掉的開始。
詢問被告人之後,便是舉證,和質證的階段。
審判長藍剛拿著本書照本宣科,提醒訴訟參與人在法庭調查階段的注意事項:“……法庭調查應圍繞指控的內容為主線,以審查、核實證據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實,其他訴訟參與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發現有相關的新的事實或者新的證據,應當一併查清。指控多項犯罪事實的,應當逐項進行調查。控辯雙方必須對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唸到這裡,他特意側過頭看了凌俐兩眼,那眼神裡帶點無奈,似乎對上一場凌俐的表現,頗有微詞。
凌俐裝作看不見。
她知道己方的策略給法院造成了很大的麻煩,不過,總算讓案件有了突破口不是嗎?
從而讓她抓住了,紅蓮業火這個關鍵。
想到這裡,凌俐微側過臉看了看祝錦川,忽然有點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