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上次李天真在醫院救她的一切,她現在全都想起來了。
沒辦法,最近幾天她一直做夢,然後還都是重複的夢境,基本上全都是重複那天醫院的一切。
就好像是迴圈往復一般,永無休止的重複。
因此,她自然而然的就把那天在醫院裡發生的一切都給記起來了。
她是記得真切,這條命就是李天真救得。
說起來,李天真也是傻。
為了一個鄰居,竟然能捨身忘死到這個地步,這一點黃燕是絕對沒有想到的。
估計只要是換一個人,都做不到這一點。
試問,誰不惜命?
誰不怕死?
誰會為了鄰居去捨身忘死?
就算是親人,有的人都不會去救助的。
換而言之,只要是稍微有點腦子的人,遇到了危險,全都是會在第一時間逃走,然後保全自己的。
像李天真這樣的二愣子,真的是越來越少了。
簡直稀少到了極點。
估計也就李天真是這樣,換做是另外一個人,都做不到這種程度。
因此,李天真在黃燕的心裡,是有一種特殊地位的。
不說是以身相許,但也差不多。
你想想,你已經死了,但有一個人不顧生命,把你給救了。
你會怎麼做?
你這條命,估計都是那個人的。
沒有救你的那個人,你會活著麼?
因此,在黃燕的心裡,其實已經是把李天真當成男朋友了。
不!
不是男朋友,是老公。
然而李天真的腦子是榆木腦袋,根本不開竅,不知道追求她。
這讓她真的是毫無辦法,但凡李天真能追求她,她肯定會在第一時間答應李天真。
她是一個女的,總不能倒追一個男生吧。
是,是能倒追。
但她多少還是有點抹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