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嗒,啪嗒”
一陣敲打鍵盤的清脆聲響傳來。
江雲嫻熟的開啟作家專區。
沒錯,江雲是網路作家,
俗稱,寫手。
在某空,以老撲街(gai)自稱。
如今的他,已是白金大神。
他的筆名,很簡單,叫愛吃土豆。
別無他意,單純喜歡吃土豆,順其意,便取了這名字。
當然,如此成功的他,由於每日2K 的手殘更新速度,而被諸位讀者大佬所惦記。
有留言說,要寄送些禮物,來感謝江雲讓他們入坑,以至於他們徹夜難眠,朝思暮想。
“讀者大佬,果然是愛我的,夜裡不想著枕邊的佳人,居然想著我這位讓他們入坑的作者,真是深感罪惡啊。”
江雲目光有些深邃,喝了口肥宅快樂水,陷入深深的沉思。
嗯,你問我,為什麼要把可樂寫成肥宅快樂水?
難道,你不知道水字數,是一名寫手最基本的要求?
什麼?
沒見過水的這麼光明正大的?
很好,今日讓你見見。
作為白金大神的江雲,更是深得此道精髓。
當然,在這世界上,有愛,就有恨,比如這位讀者大佬……
在其評論區,留言說,拖豆寫的書,就是老太婆的裹腳布,又臭又長。
一般新人作者,或許會生氣,甚至與之爭吵。
但江雲卻很是欣慰,畢竟,現在的讀者都會用俗語來調侃。
這文化水平,顯然是提高了。
江雲相信,看他的小說,漲漲見識,還是沒問題的。
遙想當初,看網文那會兒,向來是用一句臥槽行天下。
誰能料到,如今的讀者,文采飛揚,就連身為寫手的他,都有些自愧不如。
“難怪各位大佬,天天囔囔著書荒,原來是他們長大了。”
江雲很是感嘆,果然是歲月不饒人啊,他情不自禁的又喝了一口肥宅快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