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子君瞬間變白的臉,小敏後知後覺地拍了拍自己的頭,“你看我,就不該瞎問,你們如今都不是一類人了,呵呵,這不在一起也正常,正常。”說完不好意思的喝了口水,又接連打了兩個哈哈。是啊,他是一中的天之驕子,前途一片光明,而自己只不過是個失學的打工妹而已,拿什麼來配他?
“你也別多想,你這麼漂亮,又這麼聰明,還怕找不到男朋友?我有好幾次,碰到周燦與肖蘋在一起,感覺還蠻登對的,你呀,還是別再有那份心思了。”小敏是個直性子,看見子君這樣,又忍不住叨叨。
和小敏沒說幾句便也散了,剛一到家,王蘭芳便急匆匆地對著子君說:“君君,你可回來了,趕緊收拾一下,跟我去一下大姨家。”
“不是說明天去大姨家拜年嗎?怎麼今天就去?”這種時候,她只想窩在自己的房間裡憑弔悲傷。
“媽,我也去。”子枚也想去大姨家玩,大姨的小女兒剛好跟她同歲,以前還是同學。而且大姨家住得不遠,走路也不過半個小時就到了,打個摩托車也就幾分鐘的事。
“你今天就不用去了,你爸去了你三爺爺家,萬一家裡來客人了,你也能幫媽媽招待一下。”王蘭芳說完又催子君,“君君,快去呀,去換上你那件紅棉衣。”
“媽,不用了吧,就這樣挺好的。大姨家又不是沒去過的。”子君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還不髒啊,覺得自己就穿這樣挺好的。
“你這孩子,這大過年的,穿得喜慶點不好嗎?”王蘭芳一邊說著一邊把女兒推進了房間,子君無奈只得進去換了件衣服。王蘭芳又叫子君把頭髮給好好梳了一下,這才拉著女兒急匆匆地出門去了。
子枚卻是看得一頭霧水,一時也沒辦法,正月裡家裡總是要留個人的,要是有親戚來拜年也好招待。剛坐下沒兩分鐘就看見子安從外面進來了,趕緊跳起來,“哥,你在家啊,那我去大姨家羅。”說完撒腿就要往外跑,卻被子安一把拉住了。“你別去。”
“為什麼呀,哥?媽這是要幹什麼呀,我怎麼覺得不對勁啊?”
“不對勁就對了。”子安卻並不說完,急得子枚心時直癢癢,搖著他的胳肢撒嬌,“哥,你快說呀,怎麼回事?”
“今天你們剛出去沒一會兒,大姨就來了,說是她家男人的堂侄兒今年就要退伍了,想找個女朋友。這不,男方家裡看上君君了。”看著妹妹那急樣,子安所幸也不賣關子了,一次講個徹底,不然他也安靜不了。
“哥,不是吧,你也這麼老土,都什麼年代了,還興相親的。你也不勸勸媽?”子枚一聽,直搖頭,姐姐要是知道去相親,鐵定發脾氣的。
“媽那脾氣,我能勸得了?”
“也是,那爸呢,爸也同意?”
“好像年前大姨就跟爸說過,說是個退伍軍人,家裡條件不錯,個子高高大大的。不過,爸爸沒表態,沒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只說一切都聽君君的。媽打的什麼算盤你還不知道,她想著君君要是同意了,爸肯定也會同意。”
“那你就捨得姐這麼早說人家?才十八歲呢。”
“原本我也是捨不得的,可是那天的事情你也看到了,君君大了,要是真能找個婆家,也未必就是壞事。”哥哥這麼一說,子枚也就想起周燦來了,周燦是不錯,她一開始也希望姐姐能跟他在一起。這兩天仔細一想,他們兩個還真的不合適,以後他要是上大學了,哪裡還會記得姐姐?姐姐早斷了念頭也好。
兄妹兩個也沒了心思看電視,都在想著怎麼樣讓妹妹(姐姐)開心一些,都是為了他們,她才會輟學的。
不一會,子君一陣風似地衝進了房裡,“嘭”的一聲將門關上。正圍坐在烤火桌邊的子枚和子安面面相覷,什麼情況這是?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子枚忙起身敲了敲門:“姐,你開開門呀?發生什麼事了?”
“是啊,君君,你快開門啊,有什麼事情跟哥說說。”可是不管他們怎麼敲門子君始終沒有應聲,隱隱還好像傳出了哭聲,兄妹兩個急得團團轉,媽媽王蘭芳就從外面氣沖沖地進來了,“君君呢,她死回來沒有?”
“媽,你怎麼能這麼說姐姐。”
“是啊,媽,你跟妹妹這是怎麼了?”
“怎麼了,你去問問她。她大姨好心好意地給她介紹物件。她倒好,一聽說是給她介紹物件,氣都不哼一聲就給跑了。男方的父母,還有那男人,都在那裡。她這樣一走了之,弄得你大姨在家多尷尬,弄得我在那裡多丟人!”王蘭芳一向是個溫柔和善的性子,平常也難得發那樣大的火。子枚跟子安一聽卻也很意外,他們想過子君會不同意,但沒想到竟然會那樣不給面子。
“媽,你就彆氣了,妹妹還小,那麼早找婆家幹什麼?”
“還小嗎?我像她那麼大的時候,你都快出生了。”王蘭芳十八歲嫁給陳志禮,十九歲還不到就生了兒子陳子安。就是現在,農村的女孩不上學的,基本也是在這個年紀要說婆家,二十來歲就結婚剛剛好。“她也不想想,我這是為了誰,女人可不比男人,年紀一大,好的都被挑完了,就剩下些沒人要的了。”
“媽,現在什麼時代了,結婚太早也不好。”子安一聽媽媽那論調就有些頭疼,年前大姨來說親,媽媽也是這麼跟爸爸說的,爸爸也才算勉強沒表態,不然以爸爸的性格,是捨不得妹妹這麼早找婆家的。
“什麼時代都好,女人到了該結婚的時候就要結婚。”王蘭芳並不覺得自己做錯了,她還真捨不得那麼個好女婿,人雖然長得不怎麼樣,但是高高大大的,身板硬朗,還是個退伍軍人呢,配女兒剛剛好。最關鍵的是他還是家裡的獨子,家裡在縣城都有樓房呢,還在縣城裡有生意,女兒嫁過去只用當老闆娘,也不用在外面打工那麼辛苦。對方都說了,先訂親,訂了親就去他們店裡打工,工資照拿,等過兩年結婚了就把店裡的生意交給她。這多好的條件啊,反正這兩年女兒照樣也還是能幫襯到家裡,她自然是樂意的。